索引号 | xzfgzbmsqxyjglj/2024-0014 | 公开日期: | 2024-11-18 08:42 |
来源 | 石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 ||
内容概述 | 近日,我办在安全巡查中发现县城市公交分公司站场内举办有大型商品展销活动,展销现场有日用百货、五金家电、鞋帽皮箱、土特产、风味美食,儿童游乐等项目。展销活动项目多,参与人员杂,安全风险高。场内存在易燃、易爆(液化气罐)物品,用火、用电、燃气等管理不规范。加之,公司进站与210国道交汇处人流车流量大,公司门口210国道路段道路两侧车辆乱停乱放、随意停车、随意上下车、公司门口路段摆摊设点等违规现象严重,存在重大的事故隐患。 |
县市场监督局、公安局、消防救援局、经贸科技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公安交警大队:
近日,我办在安全巡查中发现县城市公交分公司站场内举办有大型商品展销活动,展销现场有日用百货、五金家电、鞋帽皮箱、土特产、风味美食,儿童游乐等项目。展销活动项目多,参与人员杂,安全风险高。场内存在易燃、易爆(液化气罐)物品,用火、用电、燃气等管理不规范。加之,公司进站与210国道交汇处人流车流量大,公司门口210国道路段道路两侧车辆乱停乱放、随意停车、随意上下车、公司门口路段摆摊设点等违规现象严重,存在重大的事故隐患。
为了加强展销活动的安全监管,完善展销活动准入、事前把关、日常巡查、全程监管,确保活动举办合法合规及活动场所内食品、消防、游乐设施、展棚搭建及用电用气等安全措施落到实处,按照《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陕西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关于印发〈陕西省部分职能交叉和新兴行业领域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陕安委〔2023〕26号)和县城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大型户外商品交易活动管理的通知》(石创办发〔2018〕63号)等相关规定,请你们结合各自职能职责和有关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分工,切实加强对县城市公交分公司站场内商品展销活动准入、举办和适时监管等各项工作,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石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