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sqxsfj/2024-0063 | 公开日期: | 2024-11-18 16:03 |
来源 | 石泉县司法局 | ||
内容概述 | 石泉县司法局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兴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石泉县分公司(石泉县城关镇东阳新村四号楼一楼)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石泉县司法局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兴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石泉县分公司(石泉县城关镇东阳新村四号楼一楼)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SP-石泉县-2024-00686
项目名称:石泉县司法局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79,9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石泉县司法局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1799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799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警车 |
特种专业技术用 车 |
1(辆) |
详见采购文件 |
179,900.00 |
179,900.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石泉县司法局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石泉县司法局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投标单位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官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6)财务状况证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提供近一年财务报告;或开标前3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7)完税证明:提供2024年上半年至今任意1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者业务专用章),成立时间至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相关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上半年至今任意1个月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1日,每天09:00:00至12:00:00,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石泉县城关镇东阳新村四号楼一楼
方式:现场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26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兴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石泉分公司(石泉县城关镇东阳新村四号楼一楼)
开标地点:石泉县城关镇东阳新村四号楼一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确认:投标人须在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内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原色公章)在石泉县城关镇东阳新村院四号楼一楼进行报名确认,代理机构确认完毕后方可发放谈判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石泉县司法局
地址:石泉县城关镇杨柳新区
联系方式:159091559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兴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泉县城关镇东阳新村院内
联系方式:0915-63280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莉
电话:0915-6328081
兴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