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sqxwhhlygdj/2024-0062 | 公开日期: | 2024-11-15 10:27 |
来源 | 石泉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 ||
内容概述 | 石泉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内设机构 |
一、政办股
承办局机关政务公开、公文处理、机要保密信访接待及网站管理运行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党风廉政人事管理,负责文化、旅游、文博及广播电视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工作;指导、推进系统体制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承办统计年报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和管理所属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统筹安全生产、保护环境、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等工作,统筹目标责任考核,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与政协委员提案;督促、协调重大事项的落实:统筹部署各项中心工作。
负责人:张薇 电话:0915-6311155
二、文化文物广电股
贯彻落实国家公共文化建设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县文化、广电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公共文化和广电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拟定全县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指导重点文化项目和基层文化阵地、文化设施建设;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工作:指导群众文化工作:指导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和古籍保护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文物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文物和博物馆工作;负责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抢救、维修、保护等项目监管;负责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推荐申报以及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建设项目监管;负责全县大型基本建设项目的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工作的监管;负责文物复仿制、流散文物征集、文物鉴定、文物借展、文物商店、非国有博物馆的监管:督促、指导全县文物安全管理工作。
拟定全县文艺事业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规范、引导艺术创作和艺术研究工作;指导艺术展演、展览、文艺活动及县级文艺表演团队建设:牵头组织参加中、省、市艺术活动和文化产业展会;负责全县重大节庆活动的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和传播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广播电视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县广播电视宣传、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规划、指导、推进全县广播电视重大基础建设项目和广播电视综合覆盖工作;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负责全县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节目传送、播出机构、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和广告播放监管工作;负责全县文化文物广电系统科研成果的推荐和推广应用,负责全县文化产业统计工作;负责全县文化、文物、广电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
电话:0915-6311167
三、旅游股
协调推进全县全域旅游发展;指导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的规划和乡村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承担红色旅游相关工作;承担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进工作:指导、推进旅游科技创新发展,组织开展旅游科研工作及成果推广;组织实施旅游行业信息化工作,协调推进“智慧旅游”建设,指导旅游装备技术提升;负责旅游信息统计工作。
负责指导规范旅游服务业提高服务质量和指导旅游行业协会工作;指导旅游人才开发和旅游岗位培训工作;负责旅游客源市场调研、开发和旅游线路包装、推介,收集发布旅游市场动态信息,发布旅游新闻:研究制订全县旅游推介促销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策划、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和重大旅游促销活动;组织参加旅游展会;策划打造旅游形象品牌;指导、推进旅游商品、纪念品、宣传品的创新开发。负责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
负责人:高晓辉 电话:0915-6326193
四、资源开发股
贯彻落实国家旅游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定全县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旅游规划与其他规划的衔接;承担全县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培育旅游新业态;规划、指导全县文化旅游项目的开发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参与重大文化旅游项目和涉旅项目建设的论证、立项和推进工作;指导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及文化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组织实施文化旅游招商引资活动;推动县内外文化旅游区域合作。
负责人:唐山林 电话:0915-6316621
五、行业管理股
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广电系统信访和综治维稳牵头抓总工作;指导全县文化旅游市场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指导全县文化娱乐经营单位、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单位、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的日常监管;负责全县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含IP电视、互联网视听节目、手机视听节目)、公共视听载体播放视听节目、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和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使用监管;监督旅游市场经营场所、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标准的执行,提升旅游市场服务质量;负责指导文化旅游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责假日旅游相关工作;受理游客投诉;负责文化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文化,文物、旅游和广播电视法治宣传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办公地点:石泉县城关镇江南新区长安小区9号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8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办公电话:0915-6311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