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sqxrmzfbgs-GK-2024-1099 | 发布日期: | 2024-11-08 16:58 |
来源 | 石泉县人民政府政务信息中心 | ||
内容概述 | 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相关规定,按照市电子政务办统一安排,县政府政务信息中心对县政府网站及全县政务新媒体开展了第四季度第二次自查。 |
(一)个别单位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如:池河镇、喜河镇“领导之窗”、县司法局“法治政府建设”专栏信息更新不及时,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的“反不正当竞争”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
(二)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不规范。个别政务新媒体未严格按照政务新媒体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日常运维。如:微博账号“石泉民声”、微信公众号“中国金蚕小镇”“石泉应急管理”、微信视频号“石泉民声”长期无原创内容。
二、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