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sqxsjj/2024-0011 | 公开日期: | 2024-10-25 14:44 |
来源 | 石泉县审计局 | ||
内容概述 | 石泉县审计局关于国道G541石泉至汉王段改建工程征迁费用收支情况审计报告 |
被审计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城关镇人民政府、喜河镇人民政府、后柳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
审计项目:国道G541石泉至汉王段改建工程征迁费用收支情况审计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国道G541石泉至汉王段改建工程在石泉县境内,项目起点接国道316马岭关大桥桥头,终点至喜河镇藕溪沟桥,途经石泉县城关镇、后柳镇、喜河镇,石泉县境内长度34.838公里(含后柳镇过境改线段2.504公里),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新建改建大中型桥梁、路基挖方、挡护工程等。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国道G541石泉至汉王段改建工程征迁完成征地699.74亩。
二、审计评价
工程沿线各镇政府均能够按照县政府的工作任务和目标要求开展工作,保证了国道G541石泉至汉王段改建工程在我县的有序推进。各镇基本能够按照相关财经法规规定,管理、使用财政资金。但审计也发现部分问题,需予以纠正和完善。
三、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1.超计划征地332.25亩,占比91.41%。
2.经抽审,部分被征用土地因公路改线、公路沿线滑坡等原因多征,造成38.92亩土地闲置无人管理。
3.G541公路征迁范围外征用土地14.105亩涉及金额1,614,294.50元,无相关决策资料。为安置后柳镇集镇小地名“陈家梁子”区域内G541拆迁户,将“陈家梁子”的山体进行开挖,形成约3000平方米的场地,用于修建安置楼,无相关决策资料。
4.部分拆迁补偿资金计算有误,多支付征地补偿款2850元。
5.部分拆迁补偿资金支出无相关印证资料,涉及征地资金 76823元。
6.账务资料缺失,涉及城关镇补偿征地款95986元,无法核实。
7.喜河镇提供的财务资料,凭证和印证资料分开装订,印证资料未按征地兑现明细表户主序号装订,存在多个凭证的印证资料混装在一起,且有两个年度的印证资料装订在同一册。
8.后柳镇和喜河镇提供的财务资料中,发现部分征地勘丈图面积存在笔误、勘丈图上无具体标记尺寸等问题。
四、审计意见和建议
(一)建立健全征地拆迁相关制度,确保国有资产高效利用。
(二)加强项目征迁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合规。
(三)加强财务资料审核,确保征迁资金规范使用。
石泉县审计局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