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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镇:“三个确保”落实村干部养老保险补贴工作

时间:2024-11-05 08:04作者:石 宁源自:城关镇

近年来,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加强基层建设和提高基层干部待遇的决策部署,根据《石泉县村干部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和《石泉县村干部参加养老保险实施细则》,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村(居)委会副主任、村(社区)文书等干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给予补贴,健全完善村(社区)干部养老保障机制,解决在职村干部的后顾之忧。

强化宣传,确保政策知晓。城关镇党建办通过微信群推送政策、电话通知等方式,宣传村(社区)干部养老保险缴费及补贴政策,解答村(社区)干部养老保险新参保、缴费方面的疑难问题,提高政策知晓率和缴费积极性。

认真审核,确保补贴申报。城关镇高度重视,按照“在职在岗、符合条件、自愿参加、个人缴费、财政补贴”的原则,支持鼓励村(社区)干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财政给予一定补贴,安排专人进行审核,确保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干部补贴申报成功。

扎实推进,确保政策落实。落实村(社区)干部养老保险补贴政策是提升基层党建和服务保障能力、提高村(社区)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的重要保障。城关镇扎实推进,确保该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据悉,城关镇已有174名符合条件的现任村(社区)干部参加了养老保险并申报了补贴。此项政策的实行,增强了村(社区)干部岗位吸引力,进一步稳定村(社区)干部队伍工作的信心,为基层干部更好地投入工作提供了坚实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