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yjglj/2024-0007 发布日期: 2024-11-01 14:53
来源 石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内容概述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地方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陕西省实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细则》,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印发〈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矿安〔2022〕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非煤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地方党政领导包保责任制通知如下。

石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非煤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的通知

饶峰镇人民政府、两河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地方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陕西省实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细则》,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印发〈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矿安〔2022〕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非煤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地方党政领导包保责任制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根据分级及属地监管原则,按照每一座矿山、尾矿库对应一个日常监管主体的要求,确定县、镇、部门对地下矿山、尾矿库实施分级包保责任制,逐矿逐库明确领导包保责任人,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着眼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加大风险隐患源头治理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县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包保责任

(一)包保矿山职责。一是督促包保矿山健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是督促包保矿山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三化三制工作机制。三是督促矿山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形势,帮助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四是督促包保矿山全面淘汰危及生产安全的落后工艺和设备,建立健全监测监控、人员定位、通信联络系统。五是督促矿山整改落实各类安全生产检查执法查出问题的闭环整改,确保不安全不开工、不安全不施工、不安全不生产。六是督促相关部门严厉查处包保矿山违法违规行为。七是落实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国家、省级文件明确规定由属地人民政府承担的其他监管责任。

(二)包保尾矿库职责。一是督促包保尾矿库落实“管住水、护住坡、看住井、应好急”十二字方针和19项现场安全管理措施。二是督促包保尾矿库健全在线监测预警系统,组织实施尾矿库治理提升监管责任落地落实。三是督促包保尾矿库严格落实安全评估、调洪验算、排洪系统检测、坝体稳定分析、隐患排查治理等监管要求,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四是督促包保尾矿库整改落实各类安全生产检查执法发现问题的闭环整改。五是督促包保尾矿库企业及时修订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演练,明确预警负责人、联系人和联络方式,确保下游群众了解警报信号和逃生线路,紧急情况下第一时间撤人避险。六是督促包保尾矿库配齐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七是落实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国家、省级文件明确规定由属地人民政府承担的其他监管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相关镇、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充分认识把握矿山、尾矿库安全风险较大的特点,高度警惕极易引发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危及生态环境的潜在风险隐患,靠制度管人管事,以措施把包保责任落实落地,抓实抓牢停产停工矿山企业巡查制度落实,建好巡查台账。

(二)加强联系对接。各包保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包保责任,每半年深入包保的地下矿山和尾矿库督导检查一次,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定职责,夯实企业主体责任,严肃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行为,协调解决企业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

(三)强化信息公示。县安委办将对我县内每一座包保的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基本情况、日常安全监管主体名称、包保责任人姓名等信息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包保责任人因工作岗位调整等原因需要调整的,要及时进行调整,并重新公示。

附件:石泉县非煤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清单.xlsx

石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