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zrzyj/2024-0034 公开日期: 2024-04-18 08:05
来源 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内容概述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三个年”活动,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推进全省高质量项目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陕自然资发〔2023〕4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经县政府同意,现制定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措施,助推全县高质量项目建设。

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印发《高质量项目建设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措施》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三个年”活动,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推进全省高质量项目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陕自然资发〔2023〕4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经县政府同意,现制定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措施,助推全县高质量项目建设。

一、加快规划编制审批。6月底前完成《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报批,年内启动中心城区国土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年内编制完成15个片区村庄实用性规划。用好“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城镇开发边界内布局新增建设用地3120亩;划定弹性发展区3000亩;对开发边界范围外的能源、交通、水利、独立工矿、特殊用地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红线的情况下应保尽保;划定农村新增建设用地3140亩,为县域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留足空间。

二、强化规划引领作用。本着“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原则,主动服务提前介入,组建项目选址选线工作专班,指导基础设施、民生工程、招商引资等重点项目科学合理选址,尽量使用批而未供存量建设用地,不占或少占耕地,不占用基本农田和生态红线,合理避让文物保护紫线、各类生态保护区和灾害风险区,确保项目用地符合法规政策和国土空间管制要求。积极与发改、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共享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主动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选址选线提供合规性分析等支撑性、基础性服务。

三、统筹保障用地指标。对列入县级以上高质量发展的项目,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直接配足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土地供应计划指标。按轻重缓急统筹安排补充耕地和粮食产能指标。积极盘活农村建设用地,支持农村建设项目使用存量建设用地、原宅基地、闲置土地和村内空闲地,保障乡村振兴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需求。

四、依法实施土地征收。严格履行土地征收法定职责和工作程序,县人民政府是土地征收的主体,县土地统征储备整理中心代表县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征收,镇政府、村委会负责相关具体工作。完成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报批,重大项目成立工作专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征收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的,要认真执行省政府、县政府最新公布的征收农用地片区综合地价标准。配合人社、财政部门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既要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又要从根本上改变不按程序征地,“漫天要价、就地还钱”的征地补偿模式。

五、拓宽补充耕地渠道。指导各镇采取过硬措施,6月底前完成占补平衡系统退库整改,确保系统中的耕地、水田、粮食产能指标转正并有结余。做好补充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工程设计等工作,稳妥推进25度以下耕地上种植的苗圃、果树地块退出,恢复耕地属性,对符合要求的,纳入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系统管理,每年实施一批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项目,积极争取国土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有效增加补充耕地面积。对急需开工的高质量项目,争取异地购买补充耕地或增减挂钩指标。

六、消化处置存量用地。动态更新批而未供土地台账和数据库,集中力量,逐地块完成批而未供土地征收储备。以地招商,广泛开展土地出让推介,支持各类项目优先使用存量土地。加快推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实施工矿废弃地利用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腾退出的建设用地节余指标优先用于高质量项目建设,年内消化处置存量建设用地不少于600亩。

七、高效组卷用地报批。需上报省政府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项目,按照先征收、后报批的原则,精准快速组卷成熟一个、报批一个。交通、能源、水利、独立工矿等按单独选址用地报批的项目,指导用地单位统筹开展用地预审、地质灾害、洪涝灾害、矿产压覆、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等前期工作,达到要件齐全、逻辑完整、数据一致,提高报批质量。需市政府审批农用地转用的项目,符合报批要求的,两周内完成组卷上报。

八、提高土地供应效率。科学编制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科学引导市场预期,公开住宅用地供应计划,拟定住宅用地出让清单。工业用地可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出让等方式供应。优化土地供应流程,完成土地征收具备出让条件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土地价格评估、土地出让方案编制、集体会审核上报工作;县政府出让方案批复后,1个工作日内发布土地出让公告。

九、深化“标准地”改革。经开区范围内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率100%, 其他区域不低于40%。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在土地供应前完成有关区域评估评价事项,成果对区域内企业共享。构建“标准地”控制性指标体系,将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能耗标准、容积率、用地标准等纳入供地方案。在确保土地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可将产业类型、生产技术、节能环保等产业准入要求纳入供地条件。强化联动联办,全面落实“承诺制”要求,实行承诺事项清单管理,推动“交地即开工”。全面实施建设用地批后监管,督促用地单位合法用地。

十、活跃土地二级市场。完善推进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让、抵押二级市场,建立土地二级市场交易平台。提供服务场所办理交易事务,提供信息发布、归集和查询服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明确土地二级交易市场各交易环节和流程基本规则,建立“信息发布-达成交易一签订合同一交易监管”的交易流程;加强交易管理与不动产登记的有序衔接。对房屋建设工程投资额未达25%的出让土地,探索实行预告登记转让制度。

十一、深化产权登记改革。精简材料,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结时间,一般不动产登记事项4个工作日办结,抵押登记1个工作日办结。全面完成不动产“交房即交证”、“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暖联动过户”、“涉企不动产登记”等三项“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任务。全面实施标准地“交地即交证”,确保交地交证双同步、零时差。推广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实施“带押过户”新模式,对重点项目开设不动产登记绿色通道,即来即办。

十二、优化审批服务机制。所有行政审批业务入驻政务服务窗口办理,实行业务受理及审批全流程跟踪监管服务,限时办结。合并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与用地预审,合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工程项目建设竣工后,实施规划核实测绘与不动产登记测绘“多测合一”。

十三、简化用地预审审查。建设项目位于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以及水利工程的淹没区,不需要办理用地预审。通过出让方式供地的项目,不需要办理用地预审,土地出让后,直接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需要县级预审的,符合要求的,3个工作日内出具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需要市级以上预审的,县级出具审查意见的时间不超过2个工作日。

十四、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落实城镇建设用地主要控制指标,鼓励建设项目优化设计、分层布局,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复合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全面推行多层标准化厂房建设,经开区范围内新建多层标准化厂房面积不得低于新建建筑总面积的30%。对多层标准化厂房项目用地应保尽保,并优先审批。现有工业用地在不改变土地用途且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十五、稳妥化解遗留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梳理各类项目用地的历史遗留问题,建立工作台账,找准问题根源,依法依规,分类施策,积极推进问题化解,真正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十六、加强用地组织协调。县自然资源局成立高质量项目土地要素保障协调服务领导小组,靠前服务,从项目用地选址、预审、土地征收、规划、用地报批等方面建立工作台账,形成工作会商机制,与项目建设单位、包联单位密切沟通,实时掌握项目动态,为高质量项目建设提供全方位土地要素保障。


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 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