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mzj/2024-0029 发布日期: 2024-09-11 09:06
来源 石泉县民政局
内容概述 2024年9月9日,县政府办印发了《石泉县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石政办发〔2024〕18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将有关内容进行解读。

【领导解读】《石泉县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解读人:石泉县民政局局长 谭可新

一、 《实施意见》起草的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慈善事业发展。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支持发展慈善事业作出了重要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和改进慈善工作、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民生改善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于自2024年9月5日起施行,慈善工作上升到国家立法的层面,是社会领域的重要法律,是慈善建设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近几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全县慈善事业得到了健康快速发展,但是,从总体上讲,我县慈善事业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面临慈善氛围不够浓厚,公民慈善理念、企业的社会责任亟待加强;慈善组织数量少,募捐能力较低;发展慈善事业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尚不健全和完善;城乡发展不平衡;慈善组织运行不够规范,监管措施不完善;与社会救助的衔接不够紧密等问题。因此,制定出台我县《实施意见》,有利于调动社会力量更多地参与慈善事业,有利于培育壮大慈善组织和规范慈善行为,有利于促进慈善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推动我县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二、《实施意见》起草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2.《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1号)

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办法》

4.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5〕48号)

5.《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慈善事业发展十项措施的通知》

三、《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第二部分:工作重点(《实施意见》就大力支持慈善组织的发展,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开展慈善活动、鼓励支持和培育发展各类慈善组织、加强慈善组织管理、健全社会救助和慈善资源对接机制、规范慈善募捐行为、鼓励创办慈善福利机构、重视慈善信息公开、广泛传播慈善理念和慈善文化、建立健全慈善志愿服务体系、推动慈善与社会工作融合发展等十个方面进行引导,推动慈善组织规范运作,加强对慈善的监督管理)。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实施意见》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支持、强化正向激励三个方面就我县慈善事业发展予以保障)。

【原文链接】:https://www.shiquan.gov.cn/Content-27567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