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jytyj-GK-2024-0133 发布日期: 2024-09-30 08:05
来源 石泉县教育体育局
内容概述 国庆假期将至,为了让孩子们度过一个健康、快乐、有意义的假期,同时也为了进一步落实“双减”政策,切实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维护您和孩子的正当权益,帮助家长选择正规合法的校外培训机构,我们诚恳地向您作出如下提示。

关于2024年国庆期间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致全县家长的一封信

关于2024年国庆期间中小学生校外培训

致全县家长的一封信

亲爱的家长朋友:

国庆假期将至,为了让孩子们度过一个健康、快乐、有意义的假期,同时也为了进一步落实“双减”政策,切实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维护您和孩子的正当权益,帮助家长选择正规合法的校外培训机构,我们诚恳地向您作出如下提示:

一、树立正确教育观念

请您遵循教育规律和孩子身心成长规律,客观看待孩子的发展。重视发展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必备的身体素质和适应社会发展的各种基本技能,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不盲目攀比,明白学生学习的主阵地在校内、主渠道在课堂,正确认识青少年的成长规律和学业发展规律,国庆期间,多一些亲情陪伴和亲子互动,多引导孩子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家务劳动、体育锻炼等活动,切实减轻孩子过重的课外学习负担。

二、谨慎选择培训机构

一看:察看办学场所。建议家长报培训班前,实地察看培训机构的培训场所,选择有安全保障的培训机构。在参加校外培训的过程中,家长应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防溺水、防火防电、防欺凌、防诈骗等安全教育。

二查:查看办学资质。家长要注意查看机构是否在办学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有效《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证照情况、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教师资质等信息,不要选择办学资质不全的培训机构(我县证照齐全的培训机构名单附后)。

三防:防范违规收费行为。在缴纳费用前,家长要详细了解培训机构的收费项目、标准及退费办法等,不要一次性缴纳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缴纳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要索取正规发票,妥善保管,不要接受与实际培训内容不符的发票和收款收据等“白条”凭证。切勿相信培训机构的招生广告及口头承诺,抵制“预付费享优惠”等打折优惠方式诱导跨学期、跨学年收费诱惑,避免培训机构倒闭“跑路”“钱课两空”。

四签:签订培训服务合同。要主动与培训机构签订由教育部办公厅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仔细阅读培训内容、收费退费等条款,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提防合同中出现“概不退费”等霸王条款,并要求校外培训机构签字盖章。

五拒:拒绝参加违规培训。“双减”政策出台以来,我县加大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整治力度,目前无营业的学科类培训机构,如果有开展学科类培训的均为违规培训,参加培训风险较大。请家长朋友们坚决抵制以托管、家教、咨询及“一对一”“一对多”“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冬令营、幼小衔接班、作业辅导班等名义开展的非法违规学科培训,不参加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以“素质拓展”“思维训练”等名义超范围组织的学科类培训。

三、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未纳入全国校培平台监管的培训机构或被教育部门列入“黑名单”的培训机构均属于不合法机构,家长要避免私下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方式缴纳培训费用,这类培训机构一经发现将会被取缔,存在“退钱难”“卷钱跑路”重大风险。家长要“远离非法培训机构”,非法培训机构办学场地、资产等相关保障条件安全隐患大,提醒家长一定要高度重视,务必选择符合国家消防规定、培训场所安全的合规机构,不去“无证无照”机构或其他违规机构参加培训。部分培训机构可能因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等问题倒闭或跑路,如果家长参与了集资,投入的资金很可能无法收回。请家长擦亮双眼,谨防上当。

四、使用校外培训家长端保障合法权益

现选择培训机构交费时要通过教育部“校外培训家长端”APP或在支付宝搜索“校外培训家长端”小程序进行网上购课,在这个平台上,培训费用将按监管流程存入监管账户,您支付的培训费用将受到银行的实时监管,能有效地防止“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风险隐患问题的发生,保障你的合法权益。

五、拒绝参加违规竞赛

凡未列入教育部公布的《2022—2025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的均属违规举办的“黑竞赛”。公司和个人通过公众号、微信群等方式散布“考试获奖,助力升学”谣言、贩卖焦虑、非法敛财,属违法违规行为,不仅加重学生负担、损害孩子身心健康,而且涉嫌诈骗。希望广大学生和家长提高防范意识,理性看待参加竞赛的意义和价值,共同抵制违法违规“黑竞赛”。

六、主动做好社会监督。

规范校外培训行为事关您孩子的健康成长和教育事业发展大局,需要您的积极配合。如您发现校外培训机构有违反“双减”政策规定的培训行为,尤其对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在职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任教、有偿家教,从事或变相从事介绍、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的行为,请您及时进行投诉举报。我们严格按照《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严肃处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家长朋友们,孩子是家庭的希望,也是我们教育工作者精心呵护的幼苗。人生如长跑,薄发需厚积。让我们共同携手,尊重孩子、关爱孩子,共促孩子健康成长!

投诉举报电话:

县教体局:6321313

县文旅广电局:6311155

县市场监管局:6312315


附件:石泉县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xlsx



石泉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