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石泉县卫生健康局关于石泉县2024年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考试公告

时间:2024-09-19 10:31作者:张繁源自:石泉县卫生健康局

按照《2024年陕西省为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招聘公告》和安康市人社局、卫健委《关于做好2024年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后续工作的通知》(安卫函〔2024〕162号)相关要求,现将石泉县2024年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形式及范围

石泉县2024年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经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共计48名。结合我县实际,确定考试形式及范围如下。

1. 对以下应聘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的(共计10人),采取考察考核的方式进行,具体岗位详见下表:

序号

岗位代码

岗    位

专   业

岗位设置数

资格复审合格数

1

2409018

石泉县医院--临床医师

临床医学

3

3

2

2409020

石泉县医院--中医医师

中医五官科学

1

1

3

2409021

石泉县医院--中西医临床医师

中西医结合临床

1

1

4

2409024

石泉县中医医院--医学影像医师

医学影像学

1

1

5

2409026

石泉县中医医院--中医医师

中医学

1

1

6

2409028

石泉县喜河镇中心卫生院--临床医师

临床医学

1

1

7

2409031

石泉县曾溪镇卫生院--中医医师

中医学

1

1

8

2409034

石泉县熨斗镇中心卫生院--中医医师

中医学

1

1

2.对以下应聘人数超过岗位招聘计划的(共计38人),采取笔试的形式进行考试。

具体岗位详见下表:

序号

岗位代码

岗    位

专   业

岗位设置数

资格复审合格数

1

2409017

石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检验技师

医学检验技术

1

12

2

2409022

石泉县中医医院--临床医师

临床医学

2

3

3

2409023

石泉县中医医院--中药师

中药学

1

10

4

2409025

石泉县中医医院--中西医临床医师

中西医临床医学

1

2

5

2409027

石泉县城关镇中心卫生院--临床医师

临床医学

1

5

6

2409029

石泉县中池镇卫生院--中医医师

中医学

1

2

7

2409030

石泉县池河镇中心卫生院--中医医师

中医学

1

2

8

2409033

石泉县云雾山镇卫生院--中医医师

中医学

1

2

二、考试

1.考试时间:2024年9月28日(星期六),下午14:30-16:00。

2.考试地点:石泉县城关中学。

3.考试形式:本次考试采取笔试的形式。笔试为一科,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低于50分,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4.笔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石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登陆石泉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三、体检和考察

对应聘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的,直接进入体检环节;参加笔试人员于考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由县卫健局、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安排在三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对象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及以上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规定时限内没有参加递补体检的,视为放弃。

考察工作由县卫健局、用人单位共同组织,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对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审核。因考察对象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县卫健局、人社局报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审核后统一在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市人社局签发《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五、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县人社局、卫健局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县纪委监委的监督。对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在报名及招聘中弄虚作假、骗取资格或不符合应聘基本条件、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终止相关资格或取消聘用,并作出相应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审查,也包括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咨询电话: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15-6310807

石泉县卫生健康局:0915-6312390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石泉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9月18日

石泉县2024年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笔试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用人单位

岗位名称

岗位代码

1

黄梦瑶

石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检验技师

2409017

2

刘君怡

石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检验技师

2409017

3

李慧丹

石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检验技师

2409017

4

魏筱玉

石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检验技师

2409017

5

胡佳莹

石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检验技师

2409017

6

曾坤

石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检验技师

2409017

7

向姣姣

石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检验技师

2409017

8

余银芳

石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检验技师

2409017

9

孙甜

石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检验技师

2409017

10

伍少康

石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检验技师

2409017

11

晏雨欣

石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检验技师

2409017

12

王镧哲

石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检验技师

2409017

13

史凯辰

石泉县中医医院

临床医师

2409022

14

李润梅

石泉县中医医院

临床医师

2409022

15

杨树燕

石泉县中医医院

临床医师

2409022

16

蒋梦萍

石泉县中医医院

中药师

2409023

17

向绍华

石泉县中医医院

中药师

2409023

18

袁兴花

石泉县中医医院

中药师

2409023

19

高阳

石泉县中医医院

中药师

2409023

20

何敬图

石泉县中医医院

中药师

2409023

21

晏雅文

石泉县中医医院

中药师

2409023

22

孙丹

石泉县中医医院

中药师

2409023

23

杨雨婷

石泉县中医医院

中药师

2409023

24

张海波

石泉县中医医院

中药师

2409023

25

邓月华

石泉县中医医院

中药师

2409023

26

魏泽

石泉县中医医院

中西医临床医师

2409025

27

马国倩

石泉县中医医院

中西医临床医师

2409025

28

蒋涛

石泉县城关镇中心卫生院

临床医师

2409027

29

陈荣

石泉县城关镇中心卫生院

临床医师

2409027

30

蔡佳

石泉县城关镇中心卫生院

临床医师

2409027

31

刘根实

石泉县城关镇中心卫生院

临床医师

2409027

32

罗伟

石泉县城关镇中心卫生院

临床医师

2409027

33

向金召

石泉县中池镇卫生院

中医医师

2409029

34

王亮森

石泉县中池镇卫生院

中医医师

2409029

35

谢梦环

石泉县池河镇中心卫生院

中医医师

2409030

36

张银娟

石泉县池河镇中心卫生院

中医医师

2409030

37

梁永恒

石泉县云雾山镇卫生院

中医医师

2409033

38

贺美娟

石泉县云雾山镇卫生院

中医医师

2409033

考试须知

1.笔试考试为一科,连续进行,中间不间断,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只入场1次。

2.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考试时间规定,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考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笔试开考后迟到的应聘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期间,全程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开考前15分钟,应聘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在考务人员的组织下有序进入考场,无有效身份证的不得进入考场。

5.应聘人员须按规定接受安检检查后进入考场,将身份证放置在指定位置,以备查验。

6.严禁将各种电子设备(包括带有通讯或存储功能的手表)、与考试相关的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试结束后,将进行雷同答卷甄别工作,被认定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视情节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有关规定处理。

8.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考试公告及附件有关规定,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对有作弊行为,无理取闹,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应聘人员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有关规定处理。

9.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10.应聘人员应提前熟悉笔试的时间、地点、考场等情况,了解考点路线地址和交通情况,提前到达考点,防止误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