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sqxrlzyhshbzj/2024-0044 | 公开日期: | 2024-09-13 09:54 |
来源 |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内容概述 | 现将石泉县人社局拟实施的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计划予以公示(内容详见附件),公示期为10天(2024年9月13日至9月22日)。 |
现将石泉县人社局拟实施的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计划予以公示(内容详见附件),公示期为10天(2024年9月13日至9月22日)。请广大群众在公示期内向监督单位提出意见。如无异议,公示内容即按程序上报并予以实施。
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石泉县人社局 石泉县北环路东延段4号
投诉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12317 6312352 494531985@qq.com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地点 | 建设内容 | 资金来源 | 投资金额(万元) | 实施期限 |
1 | 省外转移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 | 全县涉及脱贫户和监测户的各村(社区) | 对7700名脱贫劳动力、边缘易致贫劳动力、突发严重困难劳动力等“三类”对象通过鼓励到省外务工稳定增收,每人补贴500元,持续巩固脱贫成果。 | 衔接资金 | 385 | 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 |
2 | 县外省内转移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 | 全县涉及脱贫户和监测户的各村(社区) | 对2400名脱贫劳动力、边缘易致贫劳动力、突发严重困难劳动力等“三类”对象通过鼓励到县外省内务工稳定增收,每人补贴300元,持续巩固脱贫成果。 | 衔接资金 | 72 | 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 |
3 | 用人单位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补贴 | 全县各镇村(社区)带贫主体 | 对吸纳脱贫劳动力、边缘易致贫劳动力、突发严重困难劳动力等“三类”对象稳定就业增收不低于5人的带贫主体给予奖补,持续巩固脱贫成果。 | 衔接资金 | 40 | 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 |
5 | 乡村振兴扶贫公益性岗位补贴 | 全县涉及脱贫户和监测户的各村(社区) | 对1300名脱贫劳动力、边缘易致贫劳动力、突发严重困难劳动力等“三类”对象通过安置乡村振兴扶贫公益性岗位,月补贴300元至1600元,对原乡村公益性岗位中超过780元以上缺口资金予以补充,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持续巩固脱贫成果。 | 衔接资金 | 1030 | 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 |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