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sqxwhhlygdj/2024-0022 | 公开日期: | 2024-09-07 17:16 |
来源 | 石泉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 ||
内容概述 | 为进一步规范假日期间秦巴老街市容秩序,构建畅通、有序、文明的旅游环境,满足游客多元化购物需求,切实增加群众收入,本着“疏堵结合、便民利民,规范设置、有序经营”的原则,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置、统一管理”的要求,结合街区管理实际,拟在街区部分区域设置临时商品交易区。 |
为进一步规范假日期间秦巴老街市容秩序,构建畅通、有序、文明的旅游环境,满足游客多元化购物需求,切实增加群众收入,本着“疏堵结合、便民利民,规范设置、有序经营”的原则,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置、统一管理”的要求,结合街区管理实际,拟在街区部分区域设置临时商品交易区,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设置时间
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法定节假日期间早8:00—晚8:00在街区设置临时商品交易区。
二、设置区域及规范
(一)主街道管理规范
所有门店商户严禁出店经营(非遗手作类、传统工艺类在安全美观的前提下,可以在门店台阶以上摆放展示)。
(二)临时市集设置区域及管理规范
1.大北巷临时商品交易区:在该道路两侧设置时令果蔬、农副产品、饮品类商品交易摊点(不统一提供售卖架,商户按照要求规范自行选择);
2.禹王宫广场东侧临时商品交易区:该区域设非遗手作类、传统工艺类、文化艺术类、儿童玩具类、旧物环保、茶水饮品类便民商品交易摊点,严禁售卖小吃食品类,售卖架需统一风格样式,样式规格应与石泉石韵公司市集展架一致(咨询电话:0915-6318806);
3.老城社区门口区域:水果榨汁售卖区;
4.原国税局门前廊亭:时令水果售卖区;
5.南门巷子(柚子茶对面)东西两侧:土特产、农副产品、时令果蔬、茶叶售卖区;
6.百福广场:土特产、农副产品、时令果蔬、特色小吃、饮品类售卖区。
(三)严禁摆放区域
西门外鬼谷子广场、赏石听泉牌楼周边、南门广场。
三、临时市集管理要求
(一)临时市集的摊位采取先到先得(用)的方式进行使用。在街区临时市集摆放食品、饮品类的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照,并携身份证及健康证照复印件至石泉县市场监管局城关市场监管所备案(咨询电话:0915-8223189),确保食品安全。
(二)所有临时摊点商家必须在街区设定的临时市集区域内按相关统一规范要求有序经营,不得随意变更摊点位置和经营项目,并主动接受相关执法部门监督检查。如有违反,一经核实,将依规予以查处或取缔。
(三)商家需自觉履行环境卫生“四自一包”责任,自愿接受监督管理。临时摊点经营期间,商家需自备垃圾桶和防污地垫,自觉维护好摊点及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不得损坏城市绿化和市政设施,严格做到摊撤地净,共同营造安全、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
(四)商家务必诚信经营,所售商品须价格合理、健康卫生,不得售卖假冒伪劣产品。
(五)在假日期间临时设置摊点的商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内进行营业,假期结束后无条件撤离。
(六)各相关部门要严格依法依规规范管理,对抗拒管理、暴力抗拒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通告自2024年9月15日起试行,请广大商户、流动摊贩自觉遵守执行。
特此通告。
石泉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石泉县公安局
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石泉县城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 石泉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