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sqxsjj/2024-0004 | 公开日期: | 2024-09-18 16:08 |
来源 | 石泉县审计局 | ||
内容概述 | 老街社区更新及避难广场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服务费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石泉县政务中心西侧一楼民政局对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老街社区更新及避难广场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服务费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石泉县政务中心西侧一楼民政局对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CG-2024020
项目名称:老街社区更新及避难广场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服务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7200.00元
合同包1(老街社区更新及避难广场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服务费):
合同包预算金额:1672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672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服务 |
老街社区更新及避难广场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服务费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67200.00元 |
167200.00元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老街社区更新及避难广场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服务费)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6)《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2)《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4)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老街社区更新及避难广场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服务费)
(1)提供有效合格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须提供合法凭证,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且为本企业注册;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磋商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或新成立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磋商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1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8)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8日至2024年09月24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石泉县政务中心西侧一楼民政局对面
方式:现场获取
投标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7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石泉分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27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石泉分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石泉县审计局
地址:石泉县城关镇
联系人:石泉县审计局经办
联系方式:15710453127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石泉县政务中心西侧一楼民政局对面
联系方式:0915-63166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珊
电话:0915-6316665
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