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财政局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果公告

时间:2024-09-14 08:29作者:田苗源自:石泉县财政局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提升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按照《石泉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石财发〔2024〕56号)有关要求,县财政局抽调局内业务骨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专业人员组成检查组,于2024年7月至8月对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开展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检查对象

石泉县迎丰镇人民政府、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石泉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石泉县蚕桑发展服务中心、石泉县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检查内容

1.检查行政事业单位202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制度的贯彻实施、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对会计基础、会计核算、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内控管理及政府采购等方面进行检查。

2.检查企业202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重点关注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严厉查处私设会计账簿、伪造或变造会计资料、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虚构经济业务等严重违法行为。

三、检查结果

经检查发现,被检查单位会计工作总体较规范,但个别单位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会计基础有待加强。存在原始凭证不规范、未索取合规发票入账,凭证要素填写不规范、部分记账凭证上未填附件张数、部分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附件不对应,合同委托方、发票购买方、付款方单位名称不一致,原始凭证及附件资料不完整等问题。

2.会计核算不准确、不及时。存在部分支出科目使用不规范,调整凭证使用不规范,往来款项核算不清、挂账时间长、清理不及时等问题。

3.资产管理不规范。存在购置资产未及时入账,未按制度要求每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未定期进行资产盘点等问题。

4.财务管理执行不到位。存在未严格使用公务卡结算,部分公务接待费用报销缺少公务接待函,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进度付款等问题。

5.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存在内控制度建立不完善,内控执行不严,费用报销审核把关不严,跨年度支付费用、部分费用报销无单位负责人签字审批等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县财政局已及时反馈至被查单位,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其限期整改到位,同时要求单位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建设,规范会计行为,加强日常监督,不断提升单位会计信息质量。

石泉县财政局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