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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zfgzbmsqxgaj/2024-0003 发布日期: 2024-09-11 17:34
来源 石泉县公安局
内容概述 为更好服务保障城市货运配送发展,提高城市货运配送效率,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决定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允许在我县中心城区范围内行驶(不含危化品运输车辆)。其他货车交通管理措施,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石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便利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措施的通告

为更好服务保障城市货运配送发展,提高城市货运配送效率,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决定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允许在我县中心城区范围内行驶(不含危化品运输车辆)。其他货车交通管理措施,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告。

石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