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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物管所:在老旧小区改造后续管理上持续发力

时间:2024-09-05 16:12作者:温山林源自:县物管所

老旧小区改造“三分建,七分管”,我县自实施老旧小区改造以来,始终坚持“居民自治”与“改造提升”双同步原则,通过建立镇、社区、小区业委会、楼院长、物业公司多方联动协同机制,逐步实现小区管理从“靠社区管”到“自治共管”的转变。

一是因地制宜分类管理。根据各小区的规模和物业管理现状,按照自治管理和物业服务企业进驻管理的模式实行分类管理。对具备成立业主委员会条件的老旧小区及时组建业主委员会后进行自治管理或由其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管理。对不具备成立业主委员会条件的老旧小区,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采取推选楼院长自治管理,落实卫生保洁、照明等基本物业服务人员进行日常维护管理。

二是部门联动共治共享。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物业管理体制要求,不断完善和规范物业管理体系,统筹加强镇、社区居委会的物业管理队伍组织建设。进一步落实发改、民政、公安、司法、消防、城管、环保、自然资源、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物业管理职责,坚持“社区吹哨,部门报到”,推动综合执法和公共服务进小区。制定业委会工作标准,培育和表扬优秀业委会典型,广泛发动群众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共同缔造安居宜居的生活环境。

三是稳步提升管理水平。县物管所始终将提升老旧小区后续管理服务水平和质量作为为民办实事的抓手,在行业指导和管理方面上持续发力,不断推动物业服务与管理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不断加强与小区居民群众的沟通衔接,加强业主委员会、物业从业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考核和评比管理,持续提升老旧小区后续管理服务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