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 石泉县财政局 石泉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石泉县2024年村道修复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 | ||
索引号 | xzfgzbmsqxfzhggj/2024-0005 | 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石发改发〔2024〕145号 | 成文日期: | 2024年03月27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4-03-28 10:18 |
内容概述 | 经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会议审定,现将石泉县2024年村道修复项目资金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县交通局:
经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会议审定,现将石泉县2024年村道修复项目资金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规模
本次下达的石泉县2024年村道修复项目1个,计划总投资300万元,其中衔接资金210万元,其他资金90万元,共涉及全县11个镇。
二、建设内容
下达村道修复项目共1个,计划总投资300万元。主要用于路面修复、修建挡墙等。
三、具体要求
(一)夯实工作责任。县交通局要高度重视,倒排工期,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要求及时限开展工作,组建项目管理专班,明确具体责任人,确保项目及时落地、有序推进。同时,要结合项目立项、审批、实施进度,及时将项目信息、公告公示、资金使用拨付、项目实施验收等信息及时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计划下达三个月后项目仍无实质进展的,立即收回项目及资金。
(二)推广工赈模式。项目计划表(附件)中备注“按照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项目必须要利用推广工赈的模式开展项目建设。按照《关于建立石泉县以工代赈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石发改发〔2023〕20号)文件要求及资料模板,及时收集整理工赈相关资料,同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概算表、竣工报告,均要体现带动务工情况及劳务报酬发放情况。重点做好劳务报酬发放及公示工作,发放比例不得低于项目计划投资的15%,劳务报酬需通过银行卡发放,要及时登记造册,确保统计数据与实际相符,在项目竣工验收时,劳务报酬发放的相关档案资料将作为重要验收内容。
(三)规范项目管理。严格落实项目建设“四制”管理,严禁擅自调整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和地点,严禁有不合格记录的施工企业参与项目招投标及施工。项目计划坚持主动公开、分级分类公开、真实及时公开的原则,分别在县政府网站、各村公示10天。项目建成后要按照《石泉县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健全完善项目资产后续管理长效运行机制,落实资产移交管护责任,确保项目资产长期运行,发挥应有效益。
(四)强化资金管理。资金严格按照衔接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实行资金报账制,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和规模、投资标准和开支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的使用方向和用途,杜绝资金“跑冒滴漏”,杜绝资金挪窝、趴窝,切实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确保实现绩效目标。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纳入年度资金绩效评价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来年项目资金下达重要依据。
(五)加强监督检查。县交通局负责做好项目质量的监督管理,县乡村振兴局、发改局、财政局要加强对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并督促限期整改,确保我县项目资金管理不出问题。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
石泉县财政局
2024年3月27日
石泉县2024年村道修复项目项目计划表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及建设规模 | 建设期限 (起止时间) | 绩效目标 | 项目个数 | 项目实施地点 | 脱贫村(是/否) | 省级重点帮扶镇(是/否) | 省级重点帮扶村(是/否) | 直接受益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 | 受益总人口 | 资金投入(万元) |
项目
实施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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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
主管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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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
合计 | 其中:财政衔接资金 | 其他资金投入 | ||||||||||||||||||
镇 | 村 | 户数 | 人数 | 户数 | 人数 | |||||||||||||||
1 | 石泉县2024年村道修复项目 | 对全县11个镇的破损村道进行修复,计划完成路面修复15167.36㎡,路基换填434.5m³,挡土墙956.21m³,熨斗镇沙湾村修复沥青路面6400㎡等。 | 2024年4月-2024年12月 | 对全县11个镇境内农村破损道路进行路面、路基、挡墙修复,达到改善群众出行条件,助力产业发展,受益脱贫户6826户18352人。 | 1 | 11个镇 | 相关村 | 6826 | 18352 | 20755 | 66757 | 300 | 210 | 90 | 石泉县交通运输局 | 石泉县交通运输局 | 按照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