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迎丰镇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胡蜂防控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zzfsqxyfz/2024-0076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迎丰镇人民政府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迎政发〔2024〕25号 成文日期: 2024年07月22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4-07-22 08:40
内容概述 切实做好2024年胡蜂防控工作

石泉县迎丰镇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胡蜂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站办所,驻镇各单位:

当前已进入胡蜂活动频繁期,极易发生蛰人伤亡事件。为进一步做好胡蜂防控工作,减少胡蜂伤人事件发生,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安全,切实做好2024年胡蜂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胡蜂防控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属地管理、政府负责、社会参与、科学防控”的原则,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科学防控,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灭杀,规范有序的开展防控工作。


二、主要任务

1.强化宣传。各村(社区)要与农户(居民)逐户签订迎丰镇胡蜂防治工作责任书;要发放胡蜂防治宣传单,在集镇、各村路口张贴胡蜂防治宣传挂图,并通过会议、喇叭、广播、微信、宣传册等形式广泛宣传。镇农综站在重要时段组织车辆流动宣传,重点宣传胡蜂的生活习性和防治知识、应急救治方法等内容,让群众了解掌握胡蜂的生物生态学特性,掌握常见的防范措施与救治方法,尽量避免造成意外伤害,引导人们科学合理的预防和应对胡蜂。

2.全面排查。各村(社区)要开展胡蜂种类、蜂巢分布和数量的统计调查等工作,摸清胡蜂的数量,分布范围及具体位置,建好台账。

3.大力灭杀。各村(社区)要及时组织人力对重点地段、重点区域、人口密集区开展胡蜂防治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对危害严重的偏远地方或人力无法灭杀的死角,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设立警示标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不受伤害。各村(社区)要及时留存胡蜂处置影像资料,并建好相关台账,十月底前统一上报相关资料至镇农综站,审定后由镇财政所按照100元/个的标准发放除治费用。

4.加强监测。各村(社区)要加强对辖区内胡蜂的监测和排查,落实专人定期收集和上报相关信息。

5.灵通消息。各村护林员及村组干部要切实负责,灵通消息。实行胡蜂防治应急时间报告制度,如遇发生胡蜂袭人致伤致死的必须在两小时内上报镇农综站。(联系人:唐青蔚,电话:13995249729)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胡蜂防控工作实行领导小组负责制,成立迎丰镇胡蜂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冯  铭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徐玉禄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成 员:张 晓(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崔云龙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杨 鹏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张绍健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郑  石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刘雨佳 (副镇长)

黄 鑫(镇财政所所长)

陈乐文 (镇派出所所长)

姚  强 (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杨 俊 (迎丰九年制学校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农综站,由高洁、唐青蔚同志负责日常办公。

四、有关要求

各村(社区)要深入各辖区各点位、居民院落附近及公路沿线,开展胡蜂蜂巢分布调查统计,查清蜂巢数量,并积极组织专业灭杀队伍消灭胡蜂,最大限度减少胡蜂对人畜造成的危害。对因思想不重视、防范措施落实不力、救助不力而发生胡蜂蜇人死亡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石泉县迎丰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2日

【公文PDF原件】迎政发〔2024〕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