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sqxmzj/2024-0005 | 发布日期: | 2024-08-16 10:46 |
来源 | 石泉县民政局 | ||
内容概述 | 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发〔2018〕33号)和安康市民政局 财政局《关于明确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的通知》(安民发〔2019〕3号)文件精神,现发放2024年8月份66人的城市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费17661元。 |
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发〔2018〕33号)和安康市民政局 财政局《关于明确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的通知》(安民发〔2019〕3号)文件精神,现发放2024年8月份66人的城市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费17661元。
附:2024年8月份城市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费发放名单.xlsx
石泉县民政局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