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石泉县民政局关于发放2024年8月份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费的通知 | ||
索引号 | xzfgzbmsqxmzj/2024-0003 | 公开目录: | 惠民惠农政策资金 |
公开责任部门 | 石泉县民政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石民发〔2024〕164号 | 成文日期: | 2024年08月16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4-08-16 10:44 |
内容概述 | 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发〔2018〕33号)文件精神,结合陕西省社会救助动态监控系统和惠民“一卡通”兑付系统情况,经会议研究,决定发放2024年8月份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费2449人1437563元。(含每人每月5元电价补贴) |
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发〔2018〕33号)文件精神,结合陕西省社会救助动态监控系统和惠民“一卡通”兑付系统情况,经会议研究,决定发放2024年8月份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费2449人1437563元。(含每人每月5元电价补贴)
石泉县民政局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