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rlzyhshbzj/2024-0002 公开日期: 2024-06-25 15:09
来源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内容概述 关于对政协石泉县十四届三次会议 第62号提案的复函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政协石泉县十四届三次会议第62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A

签发人:方绪来、王萍

陈荣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给年满50周岁以上普通职工购买社保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国法定的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也就是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应该退休,享受退休待遇,正常情况下也不能再缴纳社会保险。但实际情况是:部分身体状况较好、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仍然在上班,相关企事业单位也聘用了相当数量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今年3月,为保障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继续从业人员(以下简称“超龄从业人员”)权益,化解用工单位工伤风险,市人社局呈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在全市开展超龄从业人员单独参加工伤保险试点工作。同时,印发《关于开展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安人社函〔2024〕114号)明确超龄从业人员界限和参保方式“用工单位招用已经达到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不超过65周岁、女不超过60周岁且未按月享受机关事业单位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从业人员,按照单位自愿参保原则,由超龄从业人员所在用人单位负责。”此项政策的出台,有效解决了您提出的“给年满50周岁以上普通职工购买社保”中的工伤保险问题。

关于养老保险问题,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由安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发〔2021〕39号)文件规定:“未参保缴费且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不得以补缴养老保险费的方式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因此,用人单位为其职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年龄范围应在男性60周岁、女性50周岁以内。未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在60岁以前都可以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感谢您对人社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联系人:黄炜利 6310805  唐  婧 6312970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石泉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