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qtjgsqxcscjzhbbgs-GK-2024-0015 发布日期: 2024-08-05 15:35
来源 石泉县城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
内容概述 为认真贯彻全县城乡人居环境整治集中攻坚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切实提升我县国家卫生县和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成果,创造干净、整洁、有序、舒适的城市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石泉县城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泉县2024年县城环境卫生及市容市貌集中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单位,城关镇政府:

经县城市创建指挥部同意,现将《石泉县2024年县城环境卫生及市容市貌集中整治提升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石泉县城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8月5日

石泉县2024年县城环境卫生及市容市貌集中整治提升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全县城乡人居环境整治集中攻坚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切实提升我县国家卫生县和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成果,创造干净、整洁、有序、舒适的城市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及标准

(一)时间安排及整治重点

此次环境卫生、市容市貌集中整治提升工作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从 8月5日至31日,对县城规划区违法违规建筑、残垣断壁、违规搭建蓬罩等进行摸排研判、分类施策、全面拆除;对县城规划区主次干道、商业大街、公园广场、旅游景区景点、公共厕所及其周边、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居民小区、机关单位、医疗机构、学校、村庄、道路沿线、河道沿线等重点区域的环境卫生、市容市貌、绿植绿化等进行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第二个阶段从9月1日后,对以上区域和行业实施常态化巡查检查,落实常态化监管责任,确保县域环境卫生常态化干净整洁、市容市貌井然有序。

(二)整治标准

1.环境卫生整治标准:按照“五个一律”(陈年堆积物一律清理、白色垃圾一律清理、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一律清理、有碍观瞻的一律清理、产生异味的一律清理)的整治要求,达到“四净八无”(地面净、墙体净、绿地净、河道净,无垃圾、无粪便尿渍、无积水、无野广告、无卫生死角、无黑臭水体、无废品堆积、无烟头)的标准进行排查和整治。

2.市容市貌标准:按照六归(坐商归店、摊点归区、农贸归市、停车归点、广告归栏、违建归零)的整治要求,达到五无(无违章搭建、无违规占道经营、无旱厕粪坑、无十乱现象、无臭水沟或污水直排)的标准进行排查和整治。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各单位

1.拆除各自张贴在主次干道、公园广场等公共区域的横幅、牌匾等各类违规广告,修缮安装不牢固的公益广告,更新内容过时过期的户外广告和健康教育宣传栏;2.开展单位内、系统内、服务管理对象乱搭乱建自查自纠,发现一处拆除一处,无法拆除的要上报县城市规划区环境整治工作专班依法依规处理;3.开展本单位职工乱搭乱建自查自纠,干部职工家中或直系亲属有危房、乱搭乱建的,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主动拆除各类违法建筑、闲置破旧房屋、废弃遗弃场圈、残垣断壁、蓬罩等;4.对本单位院落、办公室、楼梯道、排水沟、内外墙体、公共厕所等区域的环境卫生进行地毯式清理和提升,彻底清除陈年堆积物、白色垃圾、臭水沟、积水坑(含积水瓶罐)、墙面乱涂乱画(含野广告),确保单位内外环境卫生干净整洁;5.对单位院内绿化带、绿植进行全面修剪、补植,确保植物生长良好,无死树、地皮空秃;6.在单位院落内充分利用闲置(裸露)土地等区域,因地制宜以最小施工、最小投入建设“小绿地、小广场、小步道”;7.推进生活垃圾就地分类、源头减量,定时定点收集投放,日产日清,确保垃圾不积存、不满溢;8.全面落实周五集中义务清扫制度,每周五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共驻共建网格责任区的居民小区、背街小巷、房屋后檐沟、河道沿线、绿化带等区域,彻底清理陈年堆积物、垃圾杂物、积水坑(含积水瓶罐)、墙面乱涂乱画(含野广告),确保网格责任区无卫生死角;9.会同社区开展网格责任区内乱搭乱建、危房残垣断壁大排查、大整治,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针对难点问题积极向国卫复审包抓社区县级包联领导汇报,与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城关镇进行分析研判,综合施策予以解决;10.会同社区与沿街单位、商户、住户签订“门前四包”责任书,推动“门前四包”责任制落实到位。

(二)共驻共建牵头单位

1.传达全县城乡人居环境整治集中攻坚工作推进会议部署及要求,做好上下衔接、统筹协调工作;2.组织共驻共建单位定期召开城乡人居环境整治集中攻坚联席会,总结安排工作;3.督促包抓单位全面落实周五义务大清扫制度,确保周五义务大清扫取得实效、不流于形式。

(三)行业部门

县住建局:1.牵头拆除县城规划区违规标语广告、违规占用公共空间乱搭乱建、残垣断壁等,持续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拆除整治前期要全面摸排,建立台账,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处,认定属侵占公共空间的乱搭乱建、残垣断壁、破损陈旧废弃的户外广告等要彻底拆除;2.紧盯城区街(巷)、边角地块、违建拆除腾退地、裸露土地等区域,因地制宜以最小施工、最小投入,建设城市“小绿地、小广场、小步道”;3.对主次干道、城乡结合部、国道沿线、背街小巷、农贸市场周边等区域的蹲牌、破旧门头牌匾、棚罩进行集中拆除,确保拆顽疾腾空间落到实处;4.负责对县城规划区有物业居民小区、主次干道、商业大街、公园广场等公共区域的建筑垃圾、白色垃圾、积水坑(含积水罐)、黑臭水体、墙面乱涂乱画(含野广告)等进行地毯式清理;5.对负责的城区公共厕所、垃圾站(点)、垃圾桶、广场休憩设施等进行彻底清洁。同时加大垃圾清扫清运力度和频次,做到日产日清、随满随运,确保垃圾不积存、不满溢;6.对县城建筑垃圾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彻底清除建筑垃圾,彻底清除完成后,建立巡查监管机制,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不反弹;7.对县城主次干道、公园广场、农贸市场周边等公共场所出店经营、占道经营进行大排查、大整治,彻底规范门店、摊点经营行为;8.对县城临时便民市场、早(夜)市进行全面规范,按照定时、定点、定品种的原则,做到摊点有序经营,商品、物品摆放整齐、相关证照齐全、空气排放达标,督促配齐一桶一毯,闭市后场地无垃圾、油污等;9.对流动兜售水果车辆进行整治,确保其停放在规划位置有序开展经营活动;10.在不影响交通安全、车辆通行、行人通行、盲道畅通的前提下,在适宜的车行道、人行道按照应划尽划的原则加划一批摩托车、共享单车停车位,进一步优化车辆停放布局;11.加强共享单车管理,督促相关企业增加巡查频次,确保共享电动车规范停车、不违法停放;12.对公共空间绿植、绿地、绿化带进行全面补植、修建,确保县城公共空间无黄土裸露,绿植、绿地、绿化带常态化整洁美观;13.对市政设施进行全面排查、修缮、清洁,确保市政设施完好整洁;14.对县城下水道、排污管网进行全面疏导,确保下水道、排污官网通畅,井篦子口无垃圾杂物;15.对在建工地按照建筑工地“六个”100%标准进行全面排查整治,确保在建工地稳定达标。

县自然资源局:1.配合县住建局拆除违规标语广告、乱搭乱建、危房、残垣断壁等;2.对超期待建工地、闲置工地的垃圾杂物、乱摆乱放、排水沟进行全面排查整治,确保超期待建工地、闲置工地物品摆放整齐、无垃圾杂物、无臭水沟;3.对规划区超期待建工地、闲置场地进行全面摸排,组织对超期待建工地、闲置场地进行硬化处理,建设成为临时便民市场或过渡性停车场。

县文旅局:1.负责对旅游景区景点及其周边、游客服务中心、旅游接待经营场所、星级宾馆、旅游公厕等区域环境卫生、公共设施进行全面排查、修缮和清洁,落实常态化监管责任;2.对旅游景区景点绿化带、绿植进行全面补植、修剪,确保植物生长良好,无死树、地皮空秃;3.充分利用旅游景区景点的闲置(裸露)土地等区域,以最小施工、最小投入建设“小绿地、小广场、小步道、小花园”;4.加大旅游景区景点垃圾清扫清运力度和频次,做到日产日清、随满随运,确保垃圾不积存、不满溢;5.对全县旅游指路牌、标识牌进行全面排查、清洁或维护更新,确保旅游指示路牌、标识牌准确、干净整洁;6.对网吧、电影院、KTV及其周边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县教体局:1.负责对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及其周边环境卫生进行地毯式清理;2.对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绿化带、绿地、绿植进行全面补植、修剪,确保植物生长良好,无死树、地皮空秃;3.充分利用中小学校、幼儿园的闲置(裸露)土地等区域,因地制宜以最小施工、最小投入建设“小绿地、小广场、小步道、小花园”。

县卫健局:1.负责对县级医疗机构及其周边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排查、清理;2.督促县级医疗机构对绿化带、绿地、绿植进行全面补植、修剪,确保植物生长良好,无死树、地皮空秃;3.督促医疗机构利用闲置(裸露)土地等区域,因地制宜以最小施工、最小投入建设“小绿地、小广场、小步道、小花园”;4.对小旅馆、小美发店、小浴室、小歌舞厅四小行业进行全面排查整治,确保四小行业环境卫生稳定达标;5.扎实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完善毒饵盒布局,补足饵料,加大消杀力度,确保县城规划区病媒生物密度符合标准。

县交通局:1.负责对管理的道路及其沿线(含排水沟、绿化带)、汽车站、火车站的环境卫生全面排查整治,落实常态化监管责任;2.对管理的道路、汽车站、火车站绿植、绿地进行全面补植、修剪,同时利用闲置(裸露)土地等区域,因地制宜以最小投入建设“小绿地、小花园”;3.组织对全县道路交通标识牌进行全面排查、清洁或维护更新;4.对县城规划区所有汽修店经营行为进行规范整治,合理划定作业空间,不占用公共空间作业和经营,督促其定期彻底清洗地面油污、及时将废旧轮胎入室存放或防雨布覆盖有序存放。

县交警大队:依法对县城向阳大道、滨江大道、北环路、向北路、杨柳大道、桃园路、文化路、文化北路、金州路、江南片区、古堰片区等主次干道及人行道机动车辆乱停乱放、随意掉头、不礼让行人、骑摩托车不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治,确保道路交通持续井然。

县市场监管局:1.对县城规划区所有农贸市场内环境卫生进行大排查、大整治,确保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商户经营有序,垃圾日产日清、无溢满,无污水横流现象;2.对县城餐饮店、食品加工作坊等三小行业管理服务对象的后厨前厅、加工场所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排查整治,确保后厨前厅、加工场所、油烟机内外管道、墙面、地面干净整洁,垃圾规范收集。

县公路段:1.负责对管理路段及其两侧(含排水沟、绿化带)的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垃圾日产日清,落实常态化监管责任;2.对国道两侧违法建筑依法进行全面拆除,对道路两侧的绿地、绿植进行全面补植、修剪,确保植物生长良好,无死树、地皮空秃。

县生态环境分局:持续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排查、整治,杜绝污水直排、黑臭水体,落实秸秆禁烧措施,确保水体、大气、土壤、噪音等指标持续提升。

县水利局:负责进一步压实河长制责任,组织动员全县河长对河道沿线、饮用水水源区环境卫生进行地毯式清理,落实常态化监管责任。

县农业农村局:1.做好县城规划区旱厕改造的资金、技术支持;2.负责对屠宰场、养殖场及其周边环境卫生进行地毯式清理,同时在闲置(裸露)土地等区域,以最小投入建设“小绿地、小步道、小花园”。

县经贸科技局:1.组织对工矿企业、商场超市、宾馆酒店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排查整治,落实门前前“四包”责任,确保以上管理对象内外环境卫生井然,公共厕所、食堂卫生达标,所设置广告符合街道风貌;2.对废品回收站进行全面排查整治,确保废品回收站点地面硬化,物品入室存放、分类存放。

县经开区:1.负责对经开区违规标语广告、乱搭乱建、危房残垣断壁拆除大排查、大整治,发现一处拆除一处,无法拆除的要上报城市规划区环境整治工作专班进行研判处理;2.对经开区内的边角地块、违建拆除腾退地、裸露土地等区域,因地制宜以最小施工、最小投入建设城市“小绿地、小广场、小步道、小花园”;3.对经开区内绿植进行全面补植、修剪,确保植物生长良好,无死树、地皮空秃;4.负责组织对经开区的主次干道、河道沿线等公共区域、企业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排查、整治;5.加大经开区垃圾清扫清运力度和频次,做到日产日清、随满随运,确保垃圾不积存、不满溢。

县发投集团(县交投公司):对所有公交车停靠站座椅、雨棚、广告栏等硬件设施进行维护或更换,对其环境卫生、乱涂乱画(含野广告、蜘蛛网)进行清理和保洁。

(四)城关镇

1.配合县住建局拆除违规标语广告、乱搭乱建、危房、残垣断壁、棚罩等;2.利用违建拆除腾退地、裸露土地等区域,因地制宜以最小施工、最小投入建设“小绿地、小菜园、小花园”等微景观;3.负责对辖区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居民院落、无物业管理小区、河道沿线及坡岸、道路沿线及坡沟等区域的堆积物、垃圾杂物、建筑垃圾、黑臭水体、积水坑(含积水罐)、墙面乱涂乱画(含野广告)进行地毯式清理并建立长效机制;4.健全完善“户入桶、村收集、镇转运、场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加大城乡结合部、城中村、道路沿线、社区街道、村庄周边的垃圾桶投放密度,加强垃圾清扫清运力度和频次,做到日产日清、随满随运,确保垃圾不积存、不满溢;5.负责对县城规划区无物业管理居民小区、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居民院落、城中村等人群聚集处的居民住户、非餐饮商户排油烟机油污污染墙面地面进行地毯式清理,重点清理低矮楼层住户、非餐饮商户排油烟机污染墙面地面;6.组织动员网格区包抓单位和社区(村)对沿街单位、商户、住户签订“门前四包”责任书,落实“门前四包”责任;7.对县城规划区旱厕粪坑进行全面排查,旱厕一律进行拆、改整治,在不影响群众正常生产的情况下尽可能的对粪坑进行填埋处理,暂时确无法填埋的要进行加盖密封。

(五)社区(村)

1.按照城关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总体安排抓好工作落实;2.认真落实“五同”工作机制,履行好“吹哨”职责,落实好“报到”措施,加强与网格区包抓单位沟通衔接,多方赢得支持帮助;3.加强群众面宣传引导,广泛动员辖区群众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全面落实辖区单位、商户、住户“门前四包”责任;4.畅通环境卫生投诉举报渠道,加强巡查监管,确保整治到位、监管到位,辖区常态化干净整洁。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和重点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把此次行动作为巩固提升国卫、省文工作成效的具体行动抓紧抓实,强化统筹安排,细化任务分解,压紧压实责任,紧盯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有计划、有步骤、无死角地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和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各单位要树牢“一盘棋”思想,对自行独立负责的工作,不等不靠,立即行动,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作任务,对需配合完成的工作任务,牵头部门要及时主动联系对接配合部门,选派精干力量扎实推进,配合部门必须予以支持,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三)建立常态机制,实现常治长效。环境卫生整治是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把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有机结合,不断完善县城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压实常态化管理责任,确保县城环境卫生、市容市貌常态化干净、整洁、有序,以良好的市容市貌环境助推营商环境的提升,实现经济社会建设与生态环境建设和谐发展的目标。

(四)强化督查问效,压紧压实责任。县创建办会同城乡人居环境整治督导督查工作小组将通过“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专项督查检查,现场对部门、镇、单位、社区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核实,及时通报落实情况并报石泉县城乡人居环境整治集中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对组织不力、整治不实、成效不显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通报批评、约谈,直至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