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人社厅、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下发了《关于表彰“全省模范检察院”“全省模范检察官”的决定》,石泉县人民检察院荣获“全省模范检察院”称号。这是继石泉检察连续两年获评全省基层院建设分析评价B类院第一、被省院授予集体三等功后又一殊荣。
近年来,石泉县院紧紧围绕省院“三个一”和市院“4321”工作思路,创新“党建引领、质效导向、创新赋能、品牌带动”机制,突出“快、实、新、融、好”五字标准,持续深化“三有”争创,凝心聚力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先后获得“全国巾帼文明岗”等集体表彰39项、“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等个人奖励32项。微电影《一江清水》获平安中国“三微”大赛最佳人气奖。微视频《Stop!少年》分获平安陕西“三微”大赛优秀作品奖、第十八届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优秀奖。“石泉检察”官微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微博三十佳”。“十美石泉·五彩检察”品牌先后两次被省委政法委组织的中省媒体采访团集中采访。“三下五联七宣”工作机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首届“十大改革创新项目”。“坚如磐石·廉似清泉”石检文化被评为首届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文化品牌。一大数据监督模型获全国三等奖。连续两年在全省基层院分析评价中获B类院第一。2024年2月被省院荣记三等功。
“全省模范检察院”的荣誉是对石泉检察过去工作的全面总结和充分肯定,同时也是石泉检察下一步工作的全新起点和强劲动力。今后,石泉县检察院将继续坚持“在创新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这一路径,以创新理念、创新机制、创新举措扎实做好检察业务、党建、品牌亮点等工作,持续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和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为成功争创全国模范检察机关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