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石泉县市场监管局的积极努力下,一起涉及消费者权益的投诉举报得到妥善处置,涉案财物成功实现异地返还,为消费者及时挽回了经济损失。
8月12日,县市场监管局接到旬阳市居民吴某萍的投诉举报,称其在石泉县购买商品后,本人因实际需求发生变化,想要退货退款,但与商家沟通无果。接到投诉后,县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立即指派工作人员进行调解。8月13日,经县市场监管局多次与商家沟通协商,商家与消费者达成共识,同意退货退款。
然而,由于消费者身处异地,加之79岁高龄,行动不便,不会使用微信,又无亲人在身边,财物返还工作面临诸多困难。8月16日,县市场监管局秉持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派工作人员前往旬阳市,最终成功将1500元现金如数返还到消费者手中。当消费者收到返还的现金时,激动不已,对县市场监管局的投诉举报处置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和衷心感谢。
此次成功处置投诉举报并实现异地财物返还,不仅为消费者挽回了经济损失,也展示了市场监管部门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的坚定决心和强大能力。下一步,石泉县市场监管局将继续践行真学、实干、自律、一流的工作要求,不断优化投诉举报处理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营造安全、放心、公平的市场消费环境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