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石泉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2024年第5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的通报 | ||
索引号 | xzfgzbmsqxrmzfbgs/2024-3506 | 公开目录: | 督查信息 |
公开责任部门 |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24年05月27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4-05-27 10:08 |
内容概述 | 按照《石泉县政府督查工作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县政府督查室对2024年第5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确定的28项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截至目前,已完成(长期坚持)10件,持续推进中18件。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扛牢主体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加快推进工作落实。县政府督查室将持续对未办结销号事项跟踪督办,确保各项任务在本年度按期完成。 |
按照《石泉县政府督查工作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县政府督查室对2024年第5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确定的28项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截至目前,已完成(长期坚持)10件,持续推进中18件。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扛牢主体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加快推进工作落实。县政府督查室将持续对未办结销号事项跟踪督办,确保各项任务在本年度按期完成。
一、集中学习
(一)一是县政府分管领导负责,对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的议题,要深入调研论证,严格审核把关,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事前必须召集相关镇、部门充分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提交会议研究,不断提升会议质量。二是县政府各领导负责,加强对分管领域内风险隐患的研判分析,并采取果断措施积极处置,涉及重大事项的,要提前报告县政府主要领导,坚决杜绝信息不对称情况。三是县政府办负责,滚动收集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并严格把控议题数量,原则上每次会议议题不超过十个,确保会议质量。
责任单位:县政府分管领导、县政府各领导、县政府办
落实情况:一是县政府各分管领导已对需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的议题严格审核把关,并及时组织相关单位召开风险调度会议,对分管领域内风险隐患进行研判分析和统筹调度。二是县政府办已按照会议精神,安排专人滚动收集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严格把控会议数量和质量,2024年第6次县政府常务会议于5月14日召开,上会议题9个。
完成状态:已完成(长期坚持)
二、听取2023年项目资金争取情况汇报,研究下一步工作
(一)原则同意《2024年度项目资金争取计划》。根据会议讨论意见,抓紧修改完善,按程序送审后印发实施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落实情况:《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度项目资金争取工作的通知》(石政办发〔2024〕10号)已于4月15日印发。
完成状态:已完成
(二)按照“常年谋划储备、滚动开展前期、即时组织申报”要求,深入研究中省政策取向和资金投向,积极策划、申报项目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相关部门
落实情况:截至目前,县发改局已争取到位2024年省级苏陕协作资金3100万元、2024年以工代赈专项资金1950万元、增发国债项目3个1.38亿元;向国家发改委推送第一批专项债项目13个,目前已通过审核的项目10个(总投资10.97亿元),拟发行债券需求4.99亿元;向省发改委报送保障性安居工程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12个,目前已下达投资计划项目1个,到位中央预算内资金1750万元(总投资3507万元);向省发改委报送地下管网及设施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6个(总投资27500万元),待省发改委审核;向市发改委报送了第一批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
完成状态:持续推进中
(三)抢抓一切政策机遇,及时捕捉有效信息,积极向上衔接汇报,争取获得更多的项目和资金支持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领导、相关单位
落实情况:4月9日以来,县政府各领导累计向上衔接汇报工作、争取资金项目支持8次。
完成状态:已完成(长期坚持)
(四)县考核办负责,继续把项目资金争取纳入镇、部门年度考核内容。县财政局负责,会同县考核办、县政府督查室,严格落实月统计、季通报、年考核机制,进一步压实责任,传导压力,确保完成年度资金争取任务
责任单位:县考核办、县财政局、县政府督查室
落实情况:《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度项目资金争取工作的通知》(石政办发〔2024〕10号)已于4月15日印发,明确了各单位2024年度项目资金争取目标任务、包抓领导和责任人。县考核办已将项目资金争取纳入镇、部门2024年度考核内容。县财政局已衔接县考核办、县政府督查室,实行月统计、季通报、年考核工作机制。
完成状态:持续推进中
三、审议《石泉县部分县级行政执法权下放至镇政府实施事项目录清单》
(一)原则同意《石泉县部分县级行政执法权下放至镇政府实施事项目录清单》,涉关执法权自2024年5月1日起由相关镇承接实施。再次征求各镇意见,并根据会议意见,抓紧修改完善,按程序送审后印发实施
责任单位:县委编办
落实情况:《石泉县部分县级行政执法权下放至镇政府实施事项目录清单》已于4月25日印发。
完成状态:已完成
(二)县委编办牵头,县司法局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与各镇签定承接行政执法权事项确认书,并指导各镇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对未达到具有2名以上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的镇,待取得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数达到要求后,方可承接县级部门下放的行政执法权事项。县委编办、县司法局牵头,各相关单位负责,对各镇承接的行政执法权事项定期开展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对承接事项清单进行优化调整
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司法局
落实情况:县委编办已督促县司法局组织行政执法权事项确认书签订、执法人员培训等工作。县司法局起草了石泉县执法权赋权事项承接确认书,目前正在通过“一镇一清单”的形式组织梳理赋权清单、筹备签订承接确认书等有关事项。经县司法局梳理,各镇有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均达到2名以上。
完成状态:持续推进中
(三)进一步完善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整合现有执法力量和资源,加强镇级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确保执法队伍保持稳定。实行派驻体制的县级公安、司法、市场监管等行政执法机构,单独履行执法监管职责,但纳入各镇统一指挥协调
责任单位:县委编办
落实情况:已结合本轮机构改革,整合各镇综合执法队力量,除公安派出所、派出法庭外,县派驻镇执法力量由镇统一指挥协调,推动镇“一支队伍管执法”。
完成状态:持续推进中
(四)进一步强化镇级执法资格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及持证上岗制度,组织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资格考试、颁发综合行政执法证件、开展专题业务培训等工作,不断提升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养和专业水平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落实情况:已完成上半年执法证考试的资料申报审核工作。按照证件审批制度改革要求,从2024年开始,由省司法厅统一确定考试时间,目前省厅尚未公示。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证件清理和专题业务培训工作,排查行政执法证件756个(其中红牌259个,绿牌497个),5月15日—17日组织各单位执法人员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累计培训42人(次)。
完成状态:持续推进中
(五)各镇负责,建立完善内部运行管理机制,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供必要办公设备、执法装备和工作经费,保障镇级综合执法队伍正常开展工作。由各涉关部门负责,组织执法人员下沉基层一线驻点指导,加强对镇级综合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各镇、各涉关部门
落实情况:各镇对执法保障相关事宜已经进行了安排部署,并按需对必要的办公设备、执法装备和工作经费提供保障。待赋权事项确认书签订后,县司法局及相关单位落实驻点指导、业务指导和培训事宜。
完成状态:持续推进中
四、研究莫干山民宿建设项目融资贷款事宜
(一)原则同意石韵文化旅游公司、鎏金铜蚕文化旅游开发公司向县农商行申请贷款1600万元(其中:石韵文化旅游公司贷款800万元、鎏金铜蚕文化旅游开发公司贷款800万元)。鎏金铜蚕文化旅游开发公司申请的800万元贷款由其自行提供资产抵押;石韵文化旅游公司申请的800万元贷款由城乡开发公司提供抵押担保。上述1600万元贷款用款主体为县文旅投公司
责任单位:石韵文化旅游公司、鎏金铜蚕文化旅游开发公司、县文旅投公司
落实情况:目前各项贷款资料已完成,抵押物已落实并办理他项权证,县农商行已完成贷款审批,用款主体为县文旅投公司。鉴于项目施工设计方案等尚需较长时间以及房屋征迁未完成,为避免贷款发放后短期难以开工造成融资成本浪费,拟根据项目其他建设条件完成情况放贷。
完成状态:已完成
五、研究耕地保护田长制暨承诺耕种事宜
(一)原则同意《2023年承诺耕种图斑包抓责任人清单,按程序提交县委常委会会议审定。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田长办)
落实情况:已于4月23日提交县委常委会会议审定通过。
完成状态:已完成
(二)朱佑峰同志牵头,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进一步加大向上衔接汇报力度,积极争取相关专项资金支持,同时加强对各镇承诺耕种工作的精准指导和物资保障。各镇负责,落实专人督促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承包农户开展耕种,并抓好后期管护。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履职尽责,涉关县级领导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难题,确保5月20日前出土见苗并完成举证任务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镇、各相关单位
落实情况: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县自然资源局于4月17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恢复耕地后续种植利用工作的通知》,建立了2024年撂荒地治理台账,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参与撂荒地治理发展粮油生产。我县撂荒地面积共884.06亩,目前已治理713.81亩,占撂荒地治理目标任务81%。我县已于5月16日全面完成2023年度变更调查承诺耕种,并通过了省级核查。
完成状态:已完成
(三)每两日通报一次各镇承诺耕种任务完成情况,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报告。同时,商县政府督查室加强督办检查和跟踪问效,对推进承诺耕种工作不力、拖延迟缓的及时公开通报,对国家督察反馈及核查交办问题逾期不改、整改不实、弄虚作假的,及时移交追责问责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落实情况:县自然资源局每日在石泉县耕地保护和调查监测工作群通报各镇承诺耕种任务完成情况,对任务进度落后的镇派专人进行督促指导。我县已于5月16日全面完成2023年度变更调查承诺耕种,并通过了省级核查。
完成状态:已完成
六、审议《古银路及迎云路改建项目土地、十三宗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一)原则同意《古银路及迎云路改建项目土地、十三宗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并做好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等工作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落实情况:《古银路及迎云路改建项目土地、十三宗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于5月8日获县政府批复,目前正在按程序组织实施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等工作。
完成状态:持续推进中
七、审议《古银路及迎云路改建项目土地、十三宗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一)原则同意《2024年第三批土地供应方案》,严格依法依规按程序组织实施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落实情况:《2024年第三批土地供应方案》已于4月15日获县政府批复,目前正在按程序开展相关工作。
完成状态:持续推进中
(二)关于汉江石泉县城关镇杨柳防护区(右岸)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建设用地划拨方案。同意将位于城关镇杨柳社区的3.51亩土地按成本价划拨给县水利局用于该项目一期建设,所需资金由县财政局解决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县水利局
落实情况:县自然资源局已按程序将杨柳社区3.51亩土地划拨县水利局用于汉江石泉县城关镇杨柳防护区(右岸)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建设。县财政局已与县自然资源局对接,待县自然资源局资金申请批复后,据实予以保障。
完成状态:持续推进中
(三)关于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
1.后柳镇永红村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编号:SQG-2024-7号),同意按挂牌方式进行出让,出让用途为商服用地,出让年限40年,出让起价定为1485万元,竞买保证金定为1000万元,增价幅度定为10万元的整数倍次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后柳镇
落实情况:后柳镇永红村一宗国有建设用地已于4月16日组织挂牌出让,截止资格确认时间5月14日,无单位报名。
完成状态:持续推进中
2.喜河镇晨光村一宗国有建设用地(原藕阳乡政府综合楼)使用权出让方案(编号:SQG-2024-8号),同意按挂牌方式出让,出让用途为商服用地,出让年限40年,出让起价定为31万元,竞买保证金定为31万元,增价幅度定为1万元的整数倍次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喜河镇
落实情况:喜河镇晨光村一宗国有建设用地,待2024年土地收储计划调整后按程序组织挂牌出让。
完成状态:持续推进中
(四)关于调整云雾山镇官田村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编号:SQG-2024-4号),同意由县自然资源局商县公产中心,对该宗地地上构筑物及时进行作价,并纳入宗地出让方案一并进行重新挂牌出让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云雾山镇
落实情况:已完成该宗地地上构筑物作价,并于4月26日发布挂牌出让公告,目前正在公示期(公示期30天)。
完成状态:持续推进中
(五)关于四宗国有建设用地补缴土地出让金事宜
1.同意对后柳镇中心广场建设项目增加容积率(超建筑面积314.82㎡)收缴土地出让金10.92万元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后柳镇
落实情况:后柳镇暂未缴纳土地出让金。
完成状态:持续推进中
2.同意城关镇向阳路三组县公安局集资楼2号楼(北环路西段自东向西第6间门店,建筑面积24㎡,分摊土地面积3.53㎡)补缴土地出让金1.23万元,并办理出让手续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城关镇
落实情况:权利人已补缴土地出让金1.23万元,并办理了出让手续。
完成状态:已完成
3.同意城关镇新桥村居民侯小山位于新桥村三组商住楼第一层6号门店变更分摊土地用途,补缴土地出让金3.03万元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城关镇
落实情况:权利人已办理变更分摊土地用途手续,补缴土地出让金3.03万元。
完成状态:已完成
4.同意城关镇居民李齐科一宗国有划拨土地办理出让手续,补缴土地出让金4.09万元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城关镇
落实情况:权利人暂未办理土地出让手续。
完成状态:持续推进中
八、研究红花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事宜
(一)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积极向省市主管部门衔接汇报,争取尽快完成红花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报批手续。县财政局负责,待18#楼土地出让金收缴后,及时全额拨付县自然资源局,并由县自然资源局拨付到县住建局,用于安置房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
落实情况:县自然资源局正在起草矿产资源压覆调查报告,待有关主管部门出具意见后进行组卷报批。县财政局拟待18#楼土地出让价款收缴入库后,全额拨付资金。
完成状态:持续推进中
(二)原则同意按红花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21#楼实际建设规模办理立项手续。县住建局负责,抓紧编制详细项目建议书,并按程序提交县发改局审批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落实情况:目前正在编制项目建议书。
完成状态:持续推进中
(三)县住建局牵头,县财政局指导,县审计局配合,严格对照中省专项债资金使用规范和省市检查反馈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规范整改到位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财政局
落实情况:县住建局目前正在对照中省专项债资金使用规范和省市检查反馈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同时已书面申请县审计局介入项目,进行施工全过程审计。县财政局已安排专人指导相关工作。
完成状态:持续推进中
九、研究2022年至2023年12月旅游饭店“星级奖”奖励资金兑现事宜
(一)原则同意县文旅广电局依据《石泉县促进旅游产业高质发展奖励办法(试行)》(石办发〔2022〕13号)文件精神,提出的2022年至2023年12月旅游饭店“星级奖”奖励资金兑现方案。县财政局负责,抓紧筹措资金,确保5月底前奖补兑现到位
责任单位:县文旅广电局、县财政局
落实情况:截至5月21日,县财政局已拨付县文旅广电局150万元用于兑付2022年至2023年12月旅游饭店“星级奖”奖励。县文旅广电局于4月26日拨付石泉智展实业有限公司50万元,用于兑现美豪怡致酒店奖励资金,拟近期再行兑现100万元。
完成状态:持续推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