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sqxrmzfbgs/2024-3224 | 公开日期: | 2024-07-29 16:30 |
来源 | 石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
内容概述 | 石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江南新区公安交警综合楼修缮改造项目已于2024年07月26日进行竞争性谈判,现谈判工作已结束,根据谈判小组评审结论和采购人2024年07月29日的“成交复函”,现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
石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江南新区公安交警综合楼修缮改造项目已于2024年07月26日进行竞争性谈判,现谈判工作已结束,根据谈判小组评审结论和采购人2024年07月29日的“成交复函”,现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石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江南新区公安交警综合楼修缮改造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ZBH-2024-0604
三、采购人名称:石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石泉县江南新区
联系方式:0915-6321259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康中正博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石泉县城关镇环城路消防队对面工程咨询
联系方式:0915-2079599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石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江南新区公安交警综合楼修缮改造项目(详见谈判文件)
项目性质:其他财政资金
项目用途:自用
采购预算:588,801.70元
最高限价:588,801.70元
1.成交供应商:石泉县越洋装饰有限责任公司
2.成交金额:伍拾捌万伍仟元整(¥585,000.00元)
3.地址: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城关镇北街社区六组
4.联系人:杨吉学
5.联系电话:17349396789
七、谈判小组成员名单:闫冬梅、李惠军、鄂丽娜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周工
联系方式:0915-2079599
九、各有关当事人若对本公告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之有关规定执行。
十、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收费金额:
1.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方法:以成交金额为基数,依据国家计委颁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执行。代理服务费按5800.00元收取。
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单位支付,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由成交单位一次性支付给安康中正博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十一、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安康中正博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