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石泉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2024〕32号 | ||
索引号 | xzfgzbmsqxrmzfbgs/2024-3059 | 公开目录: | 征收土地 |
公开责任部门 |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2024〕32号 | 成文日期: | 2024年07月18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4-07-19 08:27 |
内容概述 | 因G316石泉池河过境公路项目建设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拟征收池河镇谭家湾村、五爱村、合心村、明星村部分集体土地。 |
因G316石泉池河过境公路项目建设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拟征收池河镇谭家湾村、五爱村、合心村、明星村部分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
项目起点位于池河镇谭家湾村(五爱村与316国道相接路口),离开旧路跨越洪河后,经合心村、止于明星村(顺风岩)与316国道相接,全长约4.1公里,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本次拟征收土地2.1713公顷(谭家湾村0.3565公顷、五爱村0.1897公顷、合心村1.4068公顷、明星村0.2183公顷),收回国有土地0.5083公顷(河流和滩涂)。拟征收(收回)范围为施工图设计用地图(含变更设计)内新增未征收(收回)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权属及面积等以实际调查为准。
【公文PDF原件】石泉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2024〕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