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sqxsfj/2024-1252 | 公开日期: | 2024-04-02 15:49 |
来源 | 石泉县司法局 | ||
内容概述 | 为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发挥“法律明白人”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推进村(居)民自治中的作用,加快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现将2024年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各镇人民政府:
为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发挥“法律明白人”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推进村(居)民自治中的作用,加快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现将2024年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到今年底,全县实现每个村(居)民小组有1-2名“法律明白人”,每个村(社区)有1名以上“法律明白人”骨干。
二、工作举措
(一)开展“法律明白人”遴选
在原有培育的“法律明白人”基础上进一步开展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2024年“法律明白人”的遴选、任前培训和上岗由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组织,按照村(居)民自荐、小组推选和村(社区)推荐的方式评选,经村(社区)组织评议、镇政府审定、公布最终确定。
1.评选范围。进一步从村(社区)“两委”干部、村妇联执委、儿童主任、人民调解员、驻村民(辅)警等人员、网格员、村(居)民小组长、中共党员、大学生村官、“五老”人员(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致富能手等其他热心公益事业、具备一定文化程度和法律素养的村(居)民中进行推选。
2.评选方式。由各镇组织辖区村(社区)开展推荐评选,根据各村(居)民小组住户及人口数量实际情况,先由每个村(居)民小组以召开小组会、院坝会等形式推选出群众身边的“法律明白人”1-2名(往年培育的“法律明白人”可继续担任)报村(社区)汇总,各村(社区)适时召开村(居)民大会对新遴选“法律明白人”进行评议,并在已有的“法律明白人”中推荐1名村(社区)“法律明白人”骨干,初步确定本村(社区)的1名“法律明白人”骨干和各村(居)民小组1-2“法律明白人”初选对象名单。
3.审核公示。各村(社区)初选的“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基本信息,在本村(社区)进行10天的公示,及时填写“法律明白人”评选推荐表和备案登记汇总表报送至各镇,由各镇统筹综治办、司法所对村(社区)报送的“法律明白人”进行初审核实,经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组织培训。
4.培训上岗。各镇牵头对审核通过的“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组织开展“法律明白人”任前培训和上岗考核,由司法所协助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开展法治培训及结业考核,培训完成后将考核合格最终确定的“法律明白人”名单汇总报县司法局备案,县司法局按遴选培育人数为各镇发放“法律明白人”证书、徽章,由各镇统一为新上岗“法律明白人”配发证书徽章。
(二)加强“法律明白人”培训
1.培训内容。一是加强对“法律明白人”身份认知、工作职责、作用发挥等基础知识的培训,使其知晓身份和开展工作内容与方式方法;二是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重点法治理论和法律法规,以及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土地林权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老年人赡养、农民工维权、防范诈骗等各类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的培训,丰富“法律明白人”法律知识、提高法治素养。三是加强人民调解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法律明白人”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能力。
2.培训形式。由县级统筹协调,以镇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加强“法律明白人”的集中培训和日常培训,各司法所配合各镇做好辖区“法律明白人”法治培训的课程安排、法治宣讲等工作。一是开展集中培训。各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开展培训,制定“法律明白人”年度培训计划,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菜单式”普法讲师、综治和司法所干部等法律人才作用,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平安建设等主题活动召开镇村干部、村(居)民大会时机,组织开展本辖区“法律明白人”集中培训1次以上,每次不少于4个课时,综合运用旁听庭审、现场观摩调解纠纷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大对“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的培养力度。二是开展日常培训。各镇要统筹各站办所加强对“法律明白人”的日常法治培训,由司法所协调辖区“菜单式”普法讲师和村(居)法律顾问等人员,开展“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活动,结合“3.8”“4.15”“12.4”“民法典宣传月”和平安建设等重要时间节点,以村(居)民会议、法治讲座、院坝会、主题活动宣讲等形式,面向“法律明白人”和群众宣讲与村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2次以上,提高“法律明白人”法律意识。
3.培训目标。一般“法律明白人”:能够“办事依法、遇事找法”,会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权,基本具备开展普法宣传、排查矛盾纠纷、收集上传社情民意等基本能力,能够引导群众重家风、讲道德、守法纪。“法律明白人”骨干:能够“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能够知晓并按照村(社区)“小微权力清单”等制度依法治村,能够依法调处民间纠纷矛盾,知晓公共法律服务获取途径;能够组织法治活动、说法讲法,引导一般“法律明白人”依法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切实发挥“法律明白人”骨干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示范引领作用。
(三)规范“法律明白人”管理
1.强化日常管理。各镇要履行“法律明白人”管理的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明确分管领导,加强统筹管理。建立辖区内“法律明白人”档案台账,指导“法律明白人”参与各种法治宣传和法治实践活动。加强对“法律明白人”的动态更新管理,对因身体原因、工作原因等离开辖区或者不适宜继续担任“法律明白人”的在登记备案台账中及时予以注销,对不认真履职,甚至违法犯罪的“法律明白人”,及时予以清退,对注销和清退的“法律明白人”收回证书、徽章并向县司法局报告备案,另行推荐评选人员进行补充更新。
2.引导发挥作用。各镇要统筹做好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及“法律明白人”的使用管理,积极组织“法律明白人”参加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法治政府建设、平安建设、“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等活动;积极协助村(居)委会、基层司法所、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开展普法教育、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关注“中国普法”“法治石泉”等微信公众号,通过不定期转发推送以案释法、法律知识等开展普法宣传。
3.健全激励机制。坚持正向激励,优先在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及“法律明白人”中培养和发展党员、村组后备干部,聘用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县委普法办适时开展优秀“法律明白人”评选活动,对表现优秀的“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按有关规定给予通报表扬,对统筹推动“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有力、成效明显、具有特色亮点的镇和村(社区)在法治文化建设方面予以支持。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既是各镇落实普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也是法治政府建设、“千万工程”暨乡村建设工作的重要指标,各镇要从加强基层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乡村高质量发展的全局高度,充分认识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抓好落实。县委普法办将把各镇推进“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督察、年度普法责任单位履职评议和年度法治建设考核重要内容,加强日常抽查督导和年终考核,推动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作用发挥取得实效。
(二)统筹安排,抓好落实。各镇要迅速开展2024年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及骨干推荐评选,确保辖区每个村(居)民小组有1-2名“法律明白人”,4月底前按程序遴选出2024年“法律明白人”及骨干,按照日常管理要求对辖区所有“法律明白人”情况进行摸底汇总,5月底前组织辖区全体“法律明白人”开展镇级集中法治培(轮)训1次,通过培训使“法律明白人”知晓身份及工作职责,提高法律意识,并在法治政府建设、“千万工程”暨乡村建设、平安石泉建设等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各村(社区)要将“法律明白人”姓名、性别、村组、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以显著方式在所在村(社区)公共场所公开公布,提高群众对“法律明白人”的知晓率。
(三)广泛宣传,规范资料。各镇要在4月26日18:00前将审核盖章的“法律明白人”评选推荐表扫描件、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备案登记汇总表电子版以及计划组织集中培训的时间、场次等报县司法局(报送邮箱:sqxpfxc@163.com)。培训结束后规范收集“法律明白人”遴选、培训、新闻宣传等资料备查。各镇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报道在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中出现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理解、支持、参与“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良好社会氛围。
中共石泉县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石泉县司法局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