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nyncj/2024-0037 发布日期: 2024-06-26 16:03
来源 石泉县农业农村局
内容概述 【委员提案】关于对政协石泉县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25号提案的复函

【委员提案】关于对政协石泉县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25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A

签发人:赵康

朱明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业规模化种植土地保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4年起,我县全面开展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农户承包权确认颁证工作,依法对农户承包土地承包权确认和保护,全县共发放确权证书3.46万本,2016年12月市级对我县土地确权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验收,土地确权的开展为农户放心做好土地经营权流转打消了顾虑和疑惑。目前,初步统计,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大户等各类主体共签订有效期内流转合同8000份(户),约占农户数的四分之一,流转面积12000多亩。

二、建议办理情况

您提出“关于加强农业规模化种植土地保障”的建议也正是我们主管部门工作努力的方向。为了推动全县土地流转利用,我局做了大量有效的工作,推动工作开展。

(一)强化工作监管。我局2019年,制定下发了《石泉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及交易规则(试行)》,2024年,制定下发了《石泉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风险保障金管理办法》《石泉县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行政审批实施细则》等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保障交易各方合法权益,维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秩序。针对土地流转工作,我局印了发规范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范本,指导镇人民政府开展流转工作,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大户等开展规模生产做好服务。

(二)强化政策支持。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石泉县2023年农业产业发展奖扶方案》,鼓励村集体经济流转土地发展产业,流转土地达到30亩以上的给予200元/亩的奖扶,为发展规模农业,促进乡村振兴,激励土地流转制定了政策和措施。解决农户不愿流出,规模农业无地可用问题。达到降低土地流入成本,适当增加农户土地流出收益,使农户愿意流出,规模土地经营者乐意流入。

(三)强化法律法规宣传。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陕西省实施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落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相关规定,强化政策宣传,解决当前存在农户不依赖土地或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而出现的弃耕抛荒、改变土地农业用途、损害或破坏承包土地等问题,进一步强化土地流转工作监管,促进农户签订土地流转协议或代耕(代种)协议,进而达到收储土地经营权,统一经营,统一开发利用和产业规模化目的。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建立的土地流转工作机制,加大对农村撂荒地、空闲耕地、林地的有效利用,由村集体统一流转收储打包招商或统一经营,解决农村土地碎片化、产业小而散的问题;对集体经济自建产业,各业务主管部门、帮扶单位和各镇要统筹力量,加大自建产业基地资金支持,提升管护水平、延长产业链条,促进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联系单位及电话:县农业农村局(农经站)0915—6310993

石泉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