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czj/2024-0154 公开日期: 2024-04-30 09:36
来源 石泉县财政局
内容概述 根据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卫生健康人才培养)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安财社〔2024〕56号),现下达你单位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50.2万元,专项用于相关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支出。

石泉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 (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卫生健康人才培养)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

县卫健局:

根据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卫生健康人才培养)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安财社〔2024〕56号),现下达你单位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50.2万元,专项用于相关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支出。

此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支出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功能分类科目“210040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请专款专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做好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附件:资金分配表.xlsx

石泉县财政局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