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czj/2024-0146 公开日期: 2024-01-16 09:29
来源 石泉县财政局
内容概述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优抚对象补助和医疗保障经费预算的通知》(安财社〔2024〕10号),现下达你单位2024年中央和省级优抚对象补助资金以及医疗保障经费951万元(详见附件)。

石泉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优抚对象补助和医疗保障经费预算的通知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优抚对象补助和医疗保障经费预算的通知》(安财社〔2024〕10号),现下达你单位2024年中央和省级优抚对象补助资金以及医疗保障经费951万元(详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抚对象补助经费主要用于:一是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二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符合条件的“三属”(烈士、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家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部分原8023部队及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含参与铀矿开采军队退役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农村籍退役士兵、烈士老年子女(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等群体抚恤和生活补助支出。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生活补助支出。支出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功能分类“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

二、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用于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军人事务部6部门关于印发<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22〕3号)、《退役军人事务部等4部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22〕49号)、《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陕西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社〔2022〕15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对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给于缴费补助,对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给予医疗费用补助等方面。年终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功能分类科目“2101401—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此次下达优抚对象补助和医疗保险经费为中央直达资金,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专款专用,加强对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做好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附件:2024年优抚对象补助和医疗保险经费分配表

石泉县财政局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