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jytyhkjj/2024-0465 发布日期: 2024-07-12 17:59
来源 石泉县教育体育局
内容概述 根据《安康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4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安教体发〔2024〕34号)文件相关要求,现就我县户籍在外就读并参加中考学生回原籍录取及转回原籍就读普通高中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石泉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外地就读并参加中考学生回原籍录取及转回原籍就读高中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安康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4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安教体发〔2024〕34号)文件相关要求,现就我县户籍在外就读并参加中考学生回原籍录取及转回原籍就读普通高中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转回原籍就读。本县户籍在省内外市或市内外县就读参加中考的,须在中考地被普通高中录取并办理完高中学籍注册及相关手续后,按照高中教育阶段转学相关规定申请转学。转学流程为:持中考地考试成绩证明(中考地考试管理机构盖章)和中考地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中考地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盖章)到石泉县考试招生工作站审核成绩(外市需参照折算)并确定转入学校(石泉中学或江南中学),然后在转入学校领取填写《转学申请表》,由转入学校和石泉县教体局签署意见并盖章,再到转出学校(报到注册并建立高中学籍学校)和转出学校所在教育行政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后,将审签完的《转学申请表》送转入学校,由转入学校整理申请转学学生资料(资料清单附后)向石泉县教体局提交增加学位的报告,石泉县教体局审核后向市教体局申请增加普通高中学位,市教体局审核同意后,由转入学校办理网上转学审批,办理网上审批手续时同步通知转学学生入校上课。普通高中转回原籍就读资料清单:1.监护人手写转学申请一份;2.中考地考试成绩证明(须中考地考试管理机构确认并盖章)一份;3.中考地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中考地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盖章)一份;4.高中学生学籍信息表(由报到注册并建立高中学籍学校打印并盖章)一份;5.户口簿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孩子页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一份;6.学生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一份。以上材料要求复印件的,需同时提供原件,审核后原件退还。

2.回原籍录取。本县户籍在外省参加中考的考生,原则上仍应在中考地参加普通高中录取并办理完高中学籍注册及相关手续后,按照高中教育阶段转学相关规定申请转学(转学流程同上)。但因外省录取政策限制不能在中考地参加普通高中录取的,凭中考地考试成绩证明(中考地考试管理机构盖章)、中考地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中考地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盖章)、户口簿原件及在中考地无法录取的政策文件(或证明),于2024年8月10日前到县考试招生工作站审核登记,逾期不予受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统一报市教体局审批同意后,最后由县考试招生工作站按照中考折算成绩指定相应普通高中学校(石泉中学或江南中学)接收学生就读。

县教体局教体股地址:春潮北广场创投中心8楼826室

联系电话:0915-6323571

县考试招生工作站地址:春潮北广场创投中心8楼817室

联系电话:0915-6321988

石泉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