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泉县人社局联合县司法局成功化解一起因工伤认定行政争议案件,在实现案结事了的同时,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法治的公正与温暖,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据悉,该工伤案件的当事人祝某在某建筑工地务工期间,不慎摔倒受伤,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与祝某就工伤补偿未能达成一致,祝某遂向石泉县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对人社局作出的工伤认定结论持有异议,随即向县人民政府申请了行政复议。为妥善解决这一争议,县人社局与司法局紧密合作,充分发挥部门各自职能优势,向用人单位做好《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释明,逐步消除用人单位的疑虑和不解。最终,用人单位认可了县人社局作出的工伤认定结果,并与工伤职工祝某达成工伤补偿协议,双方向县人民法院申请了司法确认,同时撤回了行政复议申请。
此次联合调解的成功,不仅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促使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也避免了繁琐的行政复议程序,节约了行政成本和当事双方的时间和精力,彰显了部门之间协同合作的重要性和有效性。下一步,县人社局和司法局将继续加强合作,不断完善联合调解机制,加强诉源治理,为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共同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