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mzj/2024-0074 公开日期: 2024-06-25 09:37
来源 石泉县民政局
内容概述 你镇上报的2024年6月份终止城市特困供养人员资料已收悉,其中死亡退出人员1人。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发〔2018〕33号)文件规定,城市特困人员死亡后的丧葬费用按当地1年基本生活费用标准计发,即10080元/人,现将城市特困供养人员死亡丧葬费拨付给你镇,请按规定及时予以兑付。

石泉县民政局关于拨付城市特困供养人员死亡丧葬费的通知

池河镇人民政府:

你镇上报的2024年6月份终止城市特困供养人员资料已收悉,其中死亡退出人员1人。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发〔2018〕33号)文件规定,城市特困人员死亡后的丧葬费用按当地1年基本生活费用标准计发,即10080元/人,现将城市特困供养人员死亡丧葬费拨付给你镇,请按规定及时予以兑付。

附件:2024年6月份城市特困供养对象退出人员名单.xlsx

石泉县民政局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