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sqxmzj/2024-0074 | 公开日期: | 2024-06-25 09:37 |
来源 | 石泉县民政局 | ||
内容概述 | 你镇上报的2024年6月份终止城市特困供养人员资料已收悉,其中死亡退出人员1人。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发〔2018〕33号)文件规定,城市特困人员死亡后的丧葬费用按当地1年基本生活费用标准计发,即10080元/人,现将城市特困供养人员死亡丧葬费拨付给你镇,请按规定及时予以兑付。 |
池河镇人民政府:
你镇上报的2024年6月份终止城市特困供养人员资料已收悉,其中死亡退出人员1人。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发〔2018〕33号)文件规定,城市特困人员死亡后的丧葬费用按当地1年基本生活费用标准计发,即10080元/人,现将城市特困供养人员死亡丧葬费拨付给你镇,请按规定及时予以兑付。
附件:2024年6月份城市特困供养对象退出人员名单.xlsx
石泉县民政局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