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akssthjjsqfj/2024-0080 发布日期: 2024-06-27 09:21
来源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石泉分局
内容概述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石泉分局关于对政协石泉县十四届三次会议第3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B

签发人:王玉安

丁仕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助力美好石泉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全县农村生态环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近年来,我县在农村生活污染治理方面,扎实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强化基础设施建设。石泉县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多方筹措资金,建成日处理2万立方米县城污水处理厂1座、镇级污水处理厂11座、村级污水处理站44处,县域内农村生活污水实现有效治理(管控)的行政村(社区)达到47.13%(按照省市规划“十四五”末达到40%目标)。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1.8%。建成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场和东北、西北、南部3个区域生活垃圾填埋场,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9.9%。全县11个镇生活垃圾通过“户入桶、村收集、镇转运、区域处理”的模式运往生活垃圾填埋场集中无害化处理,农村生活垃圾进行收运处理的比例达到94.27%。今年,我局正在组织实施珍珠河流域、饶峰河流域、中坝河流域水环境生态修复项目和2023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待项目实施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扎实开展攻坚行动。以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县工作为抓手,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5月27日印发了《石泉县巩固提升农村环境整治成效暨“乡村更美丽”攻坚行动方案》,6月12日组织召开了石泉县巩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暨“乡村更美丽”攻坚行动推进会议,同时,持续已完成71个村、31个集中式污水处理站排查,发现并整治卫生死角40余处,拆除残垣断壁20余处,拆除乱搭乱建25处,清理化粪池堵塞问题13处,均已整改到位。

三、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完成10个镇13个镇级水源地划定(省政府授权省环境保护厅已批复),督促各镇定期开展水源地水质监测,确保水源地水质持续稳定达到Ⅱ类水质,策划申报了安康市石泉县镇级饮用水源地规范化保护工程项目,已进入中央生态环境项目储备库,待资金下达后,即可组织项目实施。为提升水源地应急能力,印发了《关于加强石泉县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的实施意见》,全面加强全县水源地的保护和管理,确保群众吃上干净水、放心水、安全水。

四、严控工业企业污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对新、改、扩建项目严格管理,严格执行《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陕西省秦岭重点保护区、一般保护区产业准入清单》,严把生态环境准入关,加强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守好生态底线,对不符合法律法规、产业政策、“三线一单”、相关规划的建设项目坚决不予审批。坚持关口前移、源头严控、过程严管,加强项目准入环境影响评价指导,今年以来,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11个,指导建设单位完成登记表网上备案83个,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选址等服务20余次,出具相关情况说明15份,确保了准入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措施、精准发力,持续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一是拟定近期将由我局牵头,联合县住建、水利、农业农村部门,抽调人员成立两个督查组,深入镇村进行督查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并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推进存量问题见底清零,为中省进行第三次环保督察打下坚实基础。二是通过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项目,不断完善农业农村污染治理配套设施,提高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水平。三是积极构建部门协同推进工作机制,结合生态环境保护“一月一主题”交叉督查工作,及时将存在的垃圾治理不到位问题通报住建部门,将畜禽粪污管控不到位、厕所粪污直排等问题通报农业农村部门,将河道整治、小流域治理、河(湖)长制落实不到位等问题通报水利部门,形成问题整改台账,合力推动问题整改。四是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广泛深入开展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宣传活动,引导全民支持和参与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积极保护农业农村生态环境。

最后,再次衷心感谢您对生态环保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关注环保工作,对我们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出意见和建议,今后我们将持续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着力巩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果,为聚力建设美好石泉贡献力量。

以上答复是否满意,请您反馈意见。

联系人及电话:罗词丽, 0915—6312100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石泉分局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