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sqxnyncj/2024-0035 | 公开日期: | 2024-06-26 09:37 |
来源 | 石泉县农业农村局 | ||
内容概述 |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严防死守耕地红线,采取“长牙齿”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始终牢守粮食安全“国之大者”政治责任,在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上下足功夫,切实扛起“粮袋子”“菜篮子”“油瓶子”生产发展重任,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保护耕地、利用耕地、提升地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省市《关于印发2024年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际,现就做好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
各镇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严防死守耕地红线,采取“长牙齿”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始终牢守粮食安全“国之大者”政治责任,在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上下足功夫,切实扛起“粮袋子”“菜篮子”“油瓶子”生产发展重任,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保护耕地、利用耕地、提升地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省市《关于印发2024年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际,现就做好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是党中央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之一。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广大农户,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能够实实在在增加农民收入,得到了社会和人民群众充分肯定和认可,对调动农民种植积极性、保护耕地、提升地力等发挥了积极作用。各镇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领导、夯实责任、细化措施、迅速行动,在前期摸底核实的基础上再梳理、再核实、再精准,切实做到应补尽补,严格落实镇村核查和发放责任人签字制度,保障补贴政策精准兑现到户。
二、严格补贴标准
(一)补贴依据。按照《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26号)、《财政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财办农〔2021〕11号)和《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财办农〔2016〕75号)等中省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以土地确权面积为基准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优先粮食种植,优先耕地保护,防止耕地撂荒、抛荒、“非粮化”等现象的发生,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
(二)补贴对象。
1.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严禁将不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的对象、面积纳入补贴范畴。资金必须全部直补到户,确保广大农民直接受益。
2.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原则上为完成确权并实际耕种的耕地;实际为耕地或已转变为耕地,但目前仍未确权,需落实确权程序并取得确权证书后,方可落实补贴政策。不享受补贴的情形有:一是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二是已实施退耕还林政策的;三是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的耕地。四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新发展的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等改变用途的耕地;五是已抛荒地、撂荒的耕地;六是已改变性质但未在确权系统退出的耕地。
3.对于本年度开展了撂荒地整治、耕地流出整治,达到耕种条件并实际耕种的耕地,全部纳入补贴范围,给予补贴政策扶持。
(三)补贴标准。根据省、市文件精神,我县亩补贴标准按60元执行。
三、规范补贴程序
(一)全面精准摸底登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登记以户为基本单位,由村委会、村民小组以农村土地确权面积为基准,逐户调查统计耕地面积、核实耕地质量状况,对不符合补贴规定的耕地予以核减,并做好政策解读。
(二)加大现代化信息手段运用。各镇要严格把关做好数据核查工作,不得直接简单抓取确权数据使用。要进一步强化农业综合服务、自然资源、财政、代发银行等相关业务部门数据之间的信息共享互证,对农户基础身份信息、土地确权数据、一卡通系统数据、历年耕地地力保护兑付数据和经摸底核实符合补贴标准耕地面积,开展数据信息比对、核实、统计、核查等工作,研判分析数据准确性,确保补贴发放的规范性、精准性和时效性。
(三)严格公示公开。补贴数据以镇、村为单位汇总,及时在镇、村公示栏或网站进行公示、公开,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需留存公示远、近图片各一张。由于兑付时间要求,镇、村公示可同步压差开展),公示期间要设立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确保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的农民利益得到维护,切实做到应补尽补。
(四)严肃落实村、镇核查和发放责任人签字审审核制度。为杜绝违规违纪现象和行为发生,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及时准确发放,公示无异议的兑付模底表,经村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上报镇人民政府汇总、审核并公示,由镇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政府公章,于2024年7月10日前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含清册及镇、村两级公示照片电子版和纸质版)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公示并通过“一卡通”兑付到户。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宣传引导。各镇、村要加大对补贴政策的宣传,通过面对面、发放宣传材料、召开村民大会等多种方式,让老百姓对补贴政策、补贴标准做到心中有数、家喻户晓,切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强化补贴监管。各镇要坚持日常监管和重点监管相结合,加强补贴发放数据核验和现场抽验,提升补贴发放的规范性、精准性和时效性。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将加大加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各个环节的监管工作,对于“跑冒滴漏”,骗取、贪污、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严格耕地保护。各镇、村要按照严格耕地种植用途管控、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要求,进一步强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导向,突出补贴政策与耕地地力保护责任的关联性,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与耕地执法监督检查联动机制,严格落实补贴发放范围,对于不得补贴情形坚决不予补贴,遏制耕地“非农化”、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
联系人:刘家峰 19991548837 QQ:364851218
石泉县财政局 石泉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5日
【公文PDF原件】石农发〔2024〕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