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yjglj/2024-0035 发布日期: 2024-07-05 11:44
来源 石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内容概述 为切实夯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加大事故防范力度,确保全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现就做好第三季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石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第三季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切实夯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加大事故防范力度,确保全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现就做好第三季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夯实安全责任

三季度, 正值夏季高温主汛期,大风、暴雨、雷电等极端天气频繁交替,极易发生山体滑坡、泥石流、洪水、内涝等各类自然灾害,生产经营和旅游也进入旺季,诱发事故风险陡增,是事故高发季节。特别是安全生产领域中矿山水害、危险化学品爆炸和泄露、水上交通、消防火灾、建筑坍塌、涉水溺水等事故易发高发;工矿商贸企业生产经营进一步活跃,高温季节触电、机械伤害、露天高温作业等事故也随之增多;加之下半年的中秋节、国庆节等重要节点,安全生产监管和各类事故防范压力增大、任务繁重。各镇、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以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三管三必须”和属地管理要求,结合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和实际,继续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生产检查排查和安全问题隐患整改治理,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城镇燃气“带病运行”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始终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清醒的头脑,对属地和分管范围安全生产工作丝毫不马虎、不松懈、突出重点,不漏盲点和薄弱点,抓好第三季度各项工作,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二、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各项措施

各镇人民政府和水利、自然资源、发改、公安、交通、农业农村、文旅广电局、经贸科技、应急管理、住建、市场监管、卫健、教体、交警、消防等行业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三管三必须”原则,针对本辖区和本行业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和特点强化工作措施,扎实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治本攻坚行动,加强应急准备和预案演练,坚决杜绝亡人事故的发生。

(一)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工作。各镇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行业监管,聚焦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确定的“十一大行动”31项措施82项具体任务,进一步强化工作保障、配强专班力量、倒排工期、照单推进任务落实,及时规范填报信息系统。并持续跟进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强化指导,通过发现问题、交办问题、整改问题推进企业主体、员工岗位责任落实落细,统筹做好当前各项重点工作,为“三个年”活动和平安石泉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加强隐患查治及重大隐患“大起底”。认真执行《陕西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承诺暂行办法》,扎实开展历次督导检查反馈的重大事故隐患“大起底”工作,各镇、各部门要早着手早准备,对照《石泉县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销号“大起底”行动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起底评估工作,形成评估报告,同时,要加强对本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情况的总结分析,找出共性隐患,针对性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质效。

(三)强化安全风险防范及管控。紧盯高温汛期等重点时段、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国庆、中秋等重大节会,及季节易发事故的高危行业,提前预警监测,分类指导,督查落实,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持续推进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危化、建筑施工、消防、特设、校园安全等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和风险管控,积极开展打通生命通道、燃气管道带病运行、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治理等专项行动。

(四)抓好汛期防汛防滑安全。各镇、各部门要按照县防办关于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及时发布各类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信息预报、预警和预防工作,加强重点行业领域、重要场所部位的检查巡查,超前排查、超前治理、超前防范;特别是对水库、堤防、矿山、尾矿库、施工工地、危旧房屋、公路铁路沿线、旅游景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等重要部位以及重点行业和人员密集场所要开展常态化检查排查,结合辖区、行业、单位安全生产特点,针对可能存在的汛期安全薄弱环节,组织开展以防范洪涝灾害、地质灾害、高温雷雨大风等恶劣天气为重点的汛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认真排查可能由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防汛防滑、抗洪抢险责任,发现重大险情,要及时采取停产撤人、转移疏散、避险逃生等防范措施,有效避免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五)切实做好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防暑降温工作直接关系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镇、各部门要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有关企事业和用人单位扎实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要加大对防暑降温工作宣传力度,强化用人单位防暑降温主体责任意识。工作场所存在高温作业和夏季露天作业的用人单位,要严格执行《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配备通风或降温设备改善作业条件、合理安排或调整高温作息时间、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加强中暑急救和自救互救宣传培训,严防建筑工地、露天作业场所、高温作业和有限空间作业岗位夏季中暑中毒安全事件发生。

(六)全面做好青少年防溺水工作。暑期来临,青少年防溺水工作到了关键时期,溺水事故是危害青少年生命安全的“第一杀手”,我县水系发达、水情复杂,各镇和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清预防青少年溺水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防患未然的理念。各镇、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积极预防、失职追责”的原则,加强对青少年防溺水工作的组织领导,构建党委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家校联防的工作责任体系;同时,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防溺水工作格局。

三、紧盯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

结合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和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特点,不断延伸拓展执法检查的范围和领域,突出抓好其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确保安全稳定、万无一失。

(一)水上交通专项整治。由县交通局牵头,重点整治辖区内船舶、港口、渡口及其经营者和旅游游船、画舫、快艇及乡镇船舶。坚持取缔达到报废年限船舶、老旧船舶、载运危险品船舶和“三无”船 舶。整治船员秩序、整治通航秩序,严把船舶现场监督和船舶检验关,严防水上运输安全事故发生。

(二)道路交通专项整治。由县公安交警大队牵头,县交通局配合,重点加强城市公共交通、铁路、公路等交通方式的安全监管,严格车站安全检查,严禁旅客携带危险品进站和乘坐交通工具。全面落实危化品“入境检查、重点护送、出境通报”机制,管好用好“三客、两危、一隧道”智慧监管平台,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酒后驾驶、无证无照行驶、非法载客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严防农用车非法载人,严抓城市渣土车、水泥罐车等工程车辆交通管理。健全危化品运输全链条监管,对企业和人员资质、车辆动态监控以及托运、装载等重点环节加强管控。落实恶劣天气应对措施,完善农村道路、桥梁隧道、临水临崖以及长大下坡等重点区域防护措施,做好重要时段、重点路段管控工作,严防交通运输领域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坚决杜绝群死群伤。

(三)非煤矿山专项整治。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配合,严厉打击不按批准设计建设生产、非法开采、非法转让、非法外包、超层越界开采和无相关资质生产、建设、探矿、基建和现场管理“三违”等行为。重点查改未实行台阶分层开采、未采用中深孔爆破、存在高陡边坡、排土场堆置超高、排洪沟渠不畅、防汛物资设备不足、未实现在线监测和高处作业、机械伤害、车辆伤害等安全事故隐患。加强对尾矿库汛期排洪设施、不按规定封堵排洪竖井、违规向库内排水、安全超高和坝体稳定性、防汛物资储备、应急抢险方案等的检查,完成尾矿库改造的设计并启动改造工作,完成除险加固,加强监测监控,确保安全稳定运行。

(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由县消防救援局牵头,重点组织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针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博物馆和文物建筑、学校及周边场所、石油化工等重点单位和场所,制定实施消防安全能力提升方案,落实清单式隐患排查和督改责任,以及电缆井火灾防控、外墙保温、防火封堵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老旧场所、消防产品领域以及家庭加工作坊、彩钢板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电动车、“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物流仓储等突出风险点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全面防范因夏季用电高峰引发的电器火灾。

(五)工业商贸专项整治。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经贸科技局、工业集中区管委会(经开区)配合,重点检查工矿商贸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三岗人员持证、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危险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和有限空间、粉尘涉爆、液氯制冷等高危场所辨识、管控和作业审批管理等工作落实情况,及时排查督促整治企业安全问题隐患,提升本质安全工作水平。

(六)旅游安全专项整治。由县文旅局牵头,督促各旅游企业全面做好高温和暴雨天气下旅游安全预防工作,全面检查景区景点的设施设备,重点强化涉水、高陡山体等部位及露营、漂流等旅游活动的安全管控,严格落实巡查值守制度,制定专项处置方案,一旦发现险情问题及时有效应对。

(七)建设工程专项整治。由县住建局牵头,要加强基坑支护、起重机械、脚手架、临建板房稳固情况和用电设施安全性能的检查维护,强化排水管网、低洼易涝点的排查整治,加密在建工地安全巡查,防范山洪滑坡等地灾风险。严格执行避高温作业规定,积极落实各项防暑降温措施,保障室外作业人员人身健康。

(八)特种设备专项整治。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要加大起重机械、压力容器、大型游乐设施检验检测力度,严防设备“带病”运行。要加强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

其他领域也要加密巡检频次,聚焦关键人、关键企业和关键环节,落实防范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四、抓牢关键要点,做好民生保障

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把保障群众生产生活放在首位,加强供电、供水、供气等基础设施设备监测维护,完善高温及汛期供电、供水、供气应急预案,全力保障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城镇燃气管理部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全县城镇燃气“带病运行”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工作,全面排查整治城镇燃气领域突出安全问题,严厉打击燃气安全领域非法违法行为,坚决杜绝燃气事故发生。电力行业管理部门和电力企业要围绕迎峰度夏,加密对电网设施的日常巡查和检修维护,切实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电,支持企业生产经营用电,倡导工业企业错避峰用电、广大居民节约用电。供水部门要加强水厂运行管理和供水管网检修维护,全力保障群众生产生活用水。公安部门要暂停或取消高温时段的室外大型活动和群众集会。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预防高温、强降水对农、林、畜牧、水产养殖业的不利影响。人社部门和工会组织要督促用人单位严格执行劳动法和有关防暑降温管理规定,督促检查用人单位强化作业场所防暑降温措施,科学安排高温、露天和高空作业人员的作息时间,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健康安全。气象部门要加强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指导相关单位做好防范应对。

五、严格应急值守,落实应急准备

各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精心部署、迅速行动,积极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完备应急救援队伍,强化各项应急处置措施,提高组织协调能力和现场救援实效。要切实安排好值班值守工作,特别是做好汛期等关键节点时段应急值守工作,严格实行24 小时专人值班、领导带班制度,畅通信息报送,及时全面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认真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发现重要情况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准确报告。

石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