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sqxczj/2024-0127 | 公开日期: | 2024-06-27 17:17 |
来源 | 石泉县财政局 | ||
内容概述 |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全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根据省市相关工作安排,石泉县财政局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全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根据省市相关工作安排,石泉县财政局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对象及时间
1.检查对象:石泉县迎丰镇人民政府、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石泉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石泉县蚕桑发展服务中心、石泉县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检查时间:自检查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8月底结束。
二、检查内容
(一)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方面。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制度的贯彻实施、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以及被检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等情况;重点检查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及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等情况。
(二)企业方面。重点关注能源、交通、水利、医疗以及村镇银行、粮食贸易等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或领域,关注收入、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合并财务报表等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私设会计账簿、伪造或变造会计资料、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利用虚构经济业务或第三方配合等方式实施造假等违法行为。其中,监督检查对象为国有企业的,重点关注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情况等。
本次检查年限以2023年度为主,必要时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三、检查依据
本次检查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联系人: 监督评价股 田 苗
联系电话:0915-6314997
石泉县财政局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