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紧盯机构改革的重要环节,提前谋划、统筹协调,稳步推进乡镇“三定”规定修订工作。
明确“责任化”下发一份工作通知。及时下发《关于做好全县机构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镇报送“三定”规定(草案),县委编办工作专班进行审核。工作专班依据法律法规、参照市直部门“三定”规定,对草案的职能、框架逐条逐句进行审核,经过反复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各镇召开党组(党委)会议研究,最后以正式文件呈报。
突出“规范化”制定一张参考模板。结合各镇实际情况和《“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规范制定了《乡镇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参考模板,同时按照各镇工作机构设置情况及时向县直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11个镇三定规定(草案)。
注重“成效化”开展一次督导工作。县委编办采取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座谈等形式,全面了解乡镇职责履行、新机构挂牌及原有各类机构牌子清理等情况,并针对镇存在的未及时更换标牌、标牌样式不规范等问题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为进一步全面落实省市县关于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要求,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