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sqxfzhggj/2024-0069 | 发布日期: | 2024-06-17 15:29 |
来源 |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 | ||
内容概述 | 关于加强耕地流出整改后续扶持的提案收悉,针对您提出的“及时收购或帮助销售相关产品。县供销、粮食等部门要及时组织收购或帮助销售耕地流出整改土地产出的农产品,确保种植农户丰产丰收”这一对策中的“及时组织收购耕地流出整改土地产出的农产品”, |
类别:A
签发人:黄健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政协石泉县十四届三次会议 第4号提案的复函
张秀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耕地流出整改后续扶持的提案收悉,针对您提出的“及时收购或帮助销售相关产品。县供销、粮食等部门要及时组织收购或帮助销售耕地流出整改土地产出的农产品,确保种植农户丰产丰收”这一对策中的“及时组织收购耕地流出整改土地产出的农产品”,现答复如下:
我县属于非粮食主产县,2023年完成粮食播种面积24.28万亩、产粮6.43万吨,种植油菜7.22万亩,大部分粮食依靠外调,本地粮食基本只满足农户口粮,无规模性收购。根据中、省相关规定,目前粮食收购已实行市场化,不再集中性收购,为保证农民种粮“卖得出、卖得好”,夏粮收购期间我局设立了5个(油菜籽)收购网点(石泉县江海油坊、石泉县山里人榨油坊、石泉县谭氏油坊、石泉县喜河镇徐运辉油坊、石泉县熨斗镇吉彩粮油加工厂),同时有3个稻谷加工企业(石泉县鹏飞富硒米业有限公司、石泉县池河良田粮油有限公司、陕西珍稻乡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常年开展收购活动。粮食收购主要由各收购网点按照市场价格进行收购,收购期间为保障农户种粮利益,我局重点会对收购者执行粮食收购政策、规范收购市场秩序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粮食收购政策,扰乱正常收购秩序及损害农民利益的违法现象,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扩大宣传,多元化多途径宣传粮食收购政策,积极协助收购企业筹措收购资金,做好粮食收购相关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县发改局 陈梦 6322817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