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石泉县城关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溺水工作的紧急通知 | ||
索引号 | zzfsqxcgz/2024-0019 | 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石泉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石城政发〔2024〕34号 | 成文日期: | 2024年06月01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4-06-01 14:35 |
内容概述 | 夏季来临,高温炎热,溺水事故进入易发、高发期。为进一步做好防溺水工作,有效遏制溺水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各村(社区)、镇属站办所、驻镇各单位:
夏季来临,高温炎热,溺水事故进入易发、高发期。为进一步做好防溺水工作,有效遏制溺水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识再提高,切实增强防溺水工作政治责任
防溺水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做好防溺水工作意义重大,各村(社区)、各驻镇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树立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切实强化对防溺水工作的认识,始终坚持“生命至上、人民至上”和“稳定协调发展”的工作理念,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得当、落实有力。切实把防溺水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及时建立健全防溺水工作组织机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层层抓好防范。
二、措施再加力,切实加大防溺水工作宣传教育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明确职责分工,形成齐抓共管、多方联动、配合密切、落实有力的工作局面,共同做好预防各类溺水伤亡事故发生工作。
各村(社区):通过短信、微信等方式加强辖区防溺水工作宣传教育,统筹调度好村级应急救援队,配备必需设备,确保危急时刻能及时应对,有效处置;辖区内危险水域设立醒目的警示标识,重点水域、沟塘、库区等明确巡逻员,在重点时段开展巡逻劝导,及时引导群众远离危险水域;逐户签订预防溺水告知书。
各学校:及时部署预防溺水工作,落实防范措施,增强防范责任,开展以防溺水为重点的安全宣传教育家访,教育学生一律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准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玩耍,不准在无家长陪护的情况下游泳,严防溺水事件的发生。
城关、城郊派出所: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水域排查,及时协同开展溺水事故的救援,调查事故原因,鉴定事故性质,处置或协助处置事故善后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非法取土以及对沟塘任意改造等现象进行严厉打击,确保不留隐患。
城关镇中心卫生院: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配合学校做好预防溺水教育工作,帮助学生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救人自救常识。
镇卫健办:负责对接学校,联合村(社区)对学生群体签订责任告知书,做好未成年人保护法宣讲工作。
镇综治办、司法所:做好当事人家属的稳控,处置或协助处置事故善后工作。
镇团委: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和青年志愿者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溺水教育宣传活动,向青少年儿童特别是留守儿童宣传、讲解防溺水安全知识,增强防溺水的知识和本领。
镇应急办:负责预防溺水工作组织协调、督促落实;负责辖区防溺水宣传工作,在红石包、小钢桥、珍珠河等人员密集地点组织集中宣传,培训预防溺水知识;协调处置突发事件。
三、责任再夯实,切实强化防溺水工作纪律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把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镇政府成立以镇长为组长,教育分管领导、安全生产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等为成员的预防各类溺水伤亡事故发生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排查整改。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要立即对辖内重点部位开展巡逻劝导,利用大喇叭、微信群等载体开展防溺水宣传检查;对重点涉水区域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对发现的各类隐患逐一进行整改,确保警示标识、隐患整改、监管监控全覆盖。
(三)加强责任落实。各村(社区)、各单位要按照工作要求,切实落实管理责任,加强信息报送,不得有情不报和缓报。凡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而引发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信息管控。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突发应急信息处置要求,做好应急处置及信息上报工作;要高度关注信息技术时代的线上线下舆情应对工作,以正面的宣传为引导,多传播社会正能量,坚决抑制负能量的不当传播。
石泉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