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czj/2024-0110 公开日期: 2024-05-30 14:31
来源 石泉县财政局
内容概述 业取得了显著成效,2023年我县以全省排名第一的成绩获评“陕西省全民健身示范县”,并推荐入围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创建序列,这为我县持续提升全民健身工作质量、满足群众健身需求提供了新的平台。按照国家创建评估办法要求,如创建工作顺利通过国家验收,国家和省级体育部门将会从项目资金、政策保障等各方面予以倾斜支持,为我县后期体育事业乃至石泉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机遇。目前,县委、县政府已召开创建工作动员部署会,但是,对照创建指标要求,很多创建指标还需各镇、各行业部门进一步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并采取强有力措施推进各项创建任务落实到位。

【代表建议】关于加强我县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创建工作的建议(第4号)

领衔代表:颜鲁怀    

内   容: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各镇、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推动我县体育工作和全民健身事业取得了显著成效,2023年我县以全省排名第一的成绩获评“陕西省全民健身示范县”,并推荐入围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创建序列,这为我县持续提升全民健身工作质量、满足群众健身需求提供了新的平台。按照国家创建评估办法要求,如创建工作顺利通过国家验收,国家和省级体育部门将会从项目资金、政策保障等各方面予以倾斜支持,为我县后期体育事业乃至石泉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机遇。目前,县委、县政府已召开创建工作动员部署会,但是,对照创建指标要求,很多创建指标还需各镇、各行业部门进一步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并采取强有力措施推进各项创建任务落实到位。

为此建议:

1.按照创建工作要求,由各镇负责,加快推进镇、村(社区)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按创建国家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场地设施标准,各镇健身场地须达到2000平方米以上,各村(社区)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要加强对各村(社区)现有健身设施的管理维护,破损报废的要及时拆除,并添置更新,消除安全隐患,满足群众健身需求。

2.财政局将全民健身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预算多少都行),解决县城体育场保安工资经费8万元,支持投入创建工作经费不少于200万元。

3.按创建工作要求,建议由县住建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协助,加快推进新建居民小区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按创建国家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场地设施标准,2021年以来新建居住区体育设施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

4.县供电分公司将县城体育场用电纳入市政用电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