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安康市禁捕办第二考核组对我县2023年禁捕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组先后检查了后柳集镇渔具店,沿河船只管理和四清四无情况,以及禁捕宣传情况,并进行座谈,查看禁捕资料,听取禁捕工作汇报,对石泉县的禁捕工作给予高度肯定。
石泉县自2020年7月1日开展长江十年禁捕工作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及各镇等18家成员单位的努力下共同做好打击非法捕捞、销售野生水生生物,以及“三无”船舶清理、禁捕法律法规宣传等各项长江禁捕相关执法监管工作,一是共查处违法案件50起,收缴渔获物140.69千克,罚款7.08万元,收缴清理网具5000余副(个)、电瓶、逆变器等电鱼工具17台、违规钓具147副、“三无”船只7艘。同时狠抓四清四无,整治非法捕捞源头。拆解船只175艘,编号登记管理船只302艘,统一标识、界定用途,签订禁捕承诺书,监管责任落实到人。二是强化执法体系建设,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充足的执法设备、必要的禁捕执法经费保障,成立了护渔员巡护队伍。三是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加强普法宣传,促进社会共治。
石泉县实行常年禁捕三年多以来取得了显著成效,较往年非法捕捞举报、查处的案件逐渐减少,公众对禁捕政策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有了极大地提升,汉江河的野生鱼类明显增多,水美鱼欢的美丽景象跃然于汉江河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