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石泉县两河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公示(王振军、王振、周莉) | ||
索引号 | zzfsqxlhz/2024-0008 | 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石泉县两河镇人民政府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24年05月06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4-05-06 09:26 |
内容概述 | 经本人申请,驻村工作队推荐,按照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关于办理一次性创业补贴的通知》(石人社发〔2020〕16号)规定,镇政府对申请人资格及创业项目进行了现场审核、调查,同意王振军等3人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
经本人申请,驻村工作队推荐,按照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关于办理一次性创业补贴的通知》(石人社发〔2020〕16号)规定,镇政府对申请人资格及创业项目进行了现场审核、调查,同意王振军等3人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姓名 |
创业项目名称 |
经营地点 |
创业时间 |
王振军 |
石泉县两河镇童关村兴兰之家便民店 |
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两河镇童关村四组 |
2023.06.08 |
王振 |
石泉县发图美发工作室 |
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两河镇城镇社区街道中段 |
2023.08.18 |
周莉 |
石泉县红莉浩小吃店 |
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两河镇城镇社区两河桥头 |
2023.10.07 |
公示期自即日起7天,即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2日,凡对公示对象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镇政府反映,过期视为无异议。监督举报联系电话:0915-6699360。
石泉县两河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