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sqxslj/2024-0032 | 发布日期: | 2024-04-30 07:27 |
来源 | 石泉县水利局 | ||
内容概述 | 2024年河湖运行管理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治水重要论述,按照全国和全省水利工作会议部署,以“目标引领、问题导向、过程实化、结果检验”为总要求,不断提升河长办履职能力,强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夯实河湖管理保护基础,强化河道采砂管理,着力建设安全河湖、生命河湖、幸福河湖。 |
各镇河长办、河长制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河湖管理工作,石泉县河长制办公室制定了《2024年河长制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石泉县河长制办公室
2024年4月29日
2024年河长制工作要点
2024年河湖运行管理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治水重要论述,按照全国和全省水利工作会议部署,以“目标引领、问题导向、过程实化、结果检验”为总要求,不断提升河长办履职能力,强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夯实河湖管理保护基础,强化河道采砂管理,着力建设安全河湖、生命河湖、幸福河湖。
一、提升河长办履职能力
1.强化履职尽责。充分发挥河长办组织、协调、分办、督办职能,强化成员单位协作机制,压紧压实各级河湖长职责。加强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监督管理,制定河长制年度重点任务,加强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推进各部门协同配合,合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积极推进村级河湖管护体系建设,力争基本实现村级河湖管护体系全覆盖。同时,加强河湖长制组织体系动态管理,确保责任不空白、任务不断档。
2.推进重点区域协调保护。强化跨界河湖联防联控联治机制运用,推动实施河湖保护管理任务协同、措施衔接、行动同步。持续做好秦岭南麓和巴山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推动汉江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3.细化山区河道管理整治。动态调整山区河道管理名录及“四个责任人”,压紧压实责任人责任,复核并建立山区河道管理名录,划定河道管理范围,年内完成范围划定及上图任务。持续推进山区河道专项排查整治,对照问题台账全面加快清理整改,确保汛前基本整改完成,年底前全部整改到位。
4.强化考核奖励激励。严格落实河湖长制考核制度,探索推行河湖长述职。县河长办要组织对成员单位和下一级河湖长进行考核,强化结果运用,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奖优罚劣。对河湖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河湖管理保护成效明显的镇、部门给予激励。
5.组织开展宣传培训。举办河湖长能力提升及河湖管理培训,积极培育河湖保护志愿者队伍。发布河湖长制相关典型案例,宣传河长制工作成效。
二、强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
6.强化岸线规划约束。持续推进县级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批复工作,严格落实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对照准入、负面清单严格管控岸线保护区、岸线保留区的河湖岸线开发利用。
7.加强涉河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建立健全涉河建设项目审批动态台账,对在建涉河建设项目开展全面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加快整改验收。严格依法依规规范涉河建设项目许可,从严管控河湖岸线保护区建设项目布置。加强事中监管、事后跟踪,对已建成项目及时组织核验。
8.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开展以妨碍河道行洪、侵占水库库容为重点的河湖库“清四乱”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江河湖库清漂整治。持续推进2023年河湖遥感图斑复核清理整改,对2018年以来发现的河湖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
9.加快推进幸福河湖建设。持续做好2024年度池河幸福河湖创建工作。2023年我县成功创建池河市级幸福河湖,2024年度县河长办联合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及迎丰镇、中池镇、池河镇等相关单位通力协作推进省级幸福河湖创建,力争成功创建省级幸福河湖。
10.推动智慧河湖建设。结合数字孪生水利建设,加强视频监控、卫星遥感、信息化平台、人工智能、无人机等技术运用,推进河湖划界成果、岸线功能分区、涉河建设项目等信息数据上图,推进问题由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事中管控转变,做到问题及时发现、传递、处置。
11.防范河湖库溺水事故。加强河湖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宣传教育,各镇在重点水域周边,因地制宜设置隔离防护设施、防溺水标识标语、配备救护器材,坚决防范河湖库溺水安全事故。
三、夯实河湖管理保护基础
12.梳理完善河湖名录。基本完成河湖名录梳理复核工作,逐步建立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名录外河湖名录,配合完成长江干支流目录。
13.完善河湖划界成果。按照上级总体部署,依法依规纠正发现的河湖划界问题。结合河湖名录梳理复核,加快推进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名录外河湖划界工作。
14.推进河湖健康评价。加快推进河湖健康评价工作,全面完成11条河流健康评价及健康档案填报,滚动编制实施“一河(湖)一策”。
15.做好堤防工程标准化管理。按照《陕西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办法(试行)》,常态化开展评价认定。深入推进堤防工程标准化管理实施,全年完成3级以上堤防标准化创建,2024年底前实现标准化管理的3级以上堤防,达到“十四五”总任务70%以上。
四、强化河道采砂监管
16.规范采砂管理。严格落实采砂管理责任,公告重点河段、敏感水域河道采砂管理河长、主管部门、现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四个责任人”,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河道采砂规划刚性约束,依法依规编制、审查河道采砂规划、年度采砂实施方案,完善审批报备。
17.严格采砂许可。执行河道采砂许可电子证照办理。推行河道砂石采运管理单,加快电子采运单系统建立,强化河道砂石采、运、堆存等全过程监管。建立健全河道采砂管理巡查管护长效机制。
18.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常态化开展河道非法采砂排查整治行动,强化重点河段、敏感水域日常巡查管护,持续高压严打河道非法采砂行为。强化电子围栏、采量精准计量、电子采运单、视频监控、无人机巡查等信息技术应用,提升河道采砂信息化监管水平。深化各部门之间采砂管理合作,强化联合执法联合打击机制,完善水行政执与刑事司法衔接、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及时移交违法犯罪线索。
19.加强河道清淤疏浚管理。完善河道清淤疏浚管理制度,依法依规实施河道清淤疏浚,规范河道疏浚砂综合利用监管,严厉打击“以清淤疏浚之名行非法采砂之实”,统筹管理和保护河道砂石资源。
【公文PDF原件】:石河长办发【2024】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