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rmzfbgs/2024-1754 公开日期: 2024-04-28 17:49
来源 石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内容概述 石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购买物业服务项目已于2024年4月26日进行竞争性谈判,现谈判工作已结束,根据谈判小组评审结论和采购人2024年4月28日书面确认的“定标复函”,现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石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购买物业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成交公告

石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购买物业服务项目已于2024年4月26日进行竞争性谈判,现谈判工作已结束,根据谈判小组评审结论和采购人2024年4月28日书面确认的“定标复函”,现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石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购买物业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AKZZ-SQ-24-04

三、采购人名称:石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石泉县江南新区

联系人:鄂丽娜

电话:0915-6321259

四、采购代理机构:安康中正博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地址:安康市石泉县城关镇环城路消防队对面工程咨询

联系人:刘工

电话:0915-6319599

五、采购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石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购买物业服务项目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成交信息:

1.成交结果:成交

2.成交供应商:石泉捷诚万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供应商地址: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城关镇江南社区江南小区32-34号门店(市场监管局对面)

4.成交金额:壹拾伍万陆仟元整(156000.00元)

七、谈判小组人员名单:鄂丽娜、王友刚、尹增平

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各有关当事人若对本公告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有关规定执行。

十、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收费金额:

1、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方法:以成交金额为基数,依据国家计委颁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执行,不足5000元按5000元收取。

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单位支付,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由成交单位一次性支付给安康中正博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十一、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安康中正博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