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易地搬迁群众后续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石泉县2024年易地搬迁安置点采购消防安全设施验收结果的通报
索引号 xzfgzbmsqxfzhggj/2024-0048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石后扶办发〔2024〕3号 成文日期: 2024年04月25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4-04-25 15:21
内容概述 按照石后扶办发〔2024〕1号文件相关要求,由发改局牵头,组织财政、乡村振兴等部门成立联合验收组,对相关镇易地搬迁安置点采购消防安全设施,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的方式进行了检查验收。现将验收结果通报如下:

石泉县易地搬迁群众后续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石泉县2024年易地搬迁安置点采购消防安全设施验收结果的通报

各镇人民政府:

按照石后扶办发〔2024〕1号文件相关要求,由发改局牵头,组织财政、乡村振兴等部门成立联合验收组,对相关镇易地搬迁安置点采购消防安全设施,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的方式进行了检查验收。现将验收结果通报如下:

一、验收范围和依据

(一)验收范围

全县各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需要补齐、更换的消防安全设施。

(二)验收依据

《关于印发《石泉县2024年易地搬迁安置点采购消防安全设施“以奖代补”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后扶办发〔2024〕 1号)

二、验收结果

本次通过验收共涉及8个镇,核算资金43467元,其中:池河镇核算资金12000元;两河镇核算资金6000元;后柳镇核算资金3780元;喜河镇核算资金6300元;熨斗镇核算资金4887元;迎丰镇核算资金3000元;曾溪镇核算资金3000元;云雾山镇核算资金4500元。

三、有关要求

(一)没有申报易地搬迁安置点消防设施需求或没有按时购买安置点消防设施的镇,县后扶办后续不再予以补助。各镇若再有易地搬迁安置点消防设施需求,请自行解决。

(二)涉及本次易地搬迁安置点消防设施奖补的镇,请做好消防设施后续的使用管护工作。

(三)请各镇持续抓好易地搬迁安置点的消防安全工作,夯实责任,坚守“底线”,切实保障易地搬迁安置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县后扶办将会同县衔接办等单位采取不定期直入现场的方式对易地搬迁安置点消防设施配备、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发现不达标的将进行通报。若因消防设施配备不齐或使用管护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移交县纪委监委处理。

附件:石泉县2024年易地搬迁安置点消防设施验收明细表


 

石泉县易地搬迁群众后续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4年4月22日



                                       石泉县2024年易地搬迁安置点消防设施验收明细表
序号 镇名称 安置点个数 购买数量(个) 金额    (万元) 备注
1 池河镇 3 400 12000
2 两河镇 5 200 6000
3 后柳镇 11 126 3780
4 喜河镇 11 210 6300
5 熨斗镇 16 163 4887
6 迎丰镇 7 100 3000
7 曾溪镇 5 100 3000
8 云雾山镇 6 150 4500
合计 1438 43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