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fzhggj/2024-0047 公开日期: 2024-04-25 15:09
来源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
内容概述 为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要求,统筹做好2024年以工代赈工作,根据市发改委《关于下达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专项 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安发改农经〔2024〕219号)要求,现将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4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专项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城关镇人民政府、中池镇人民政府、曾溪镇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要求,统筹做好2024年以工代赈工作,根据市发改委《关于下达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专项 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安发改农经〔2024〕219号)要求,现将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4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 书记关于以工代赈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 理办法》《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坚守“赈”的初心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功能的意见》《陕西省“ 十四五”以工代赈实施方案》《关于规范以工代赈项目组织实施的通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有关规定,深刻把握以工代赈“工程是手段、赈济是目的”“项目建设是平台载体、就业增收是根本目标”的政策内涵,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批准项目的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严禁将中央预算内投资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须经市级发展改革委批复同意,并将正式批复文件报省发展改革委备案后方可实施。未经批准擅自调整项目的,将按照政府投资管理有关规定,暂停、停止拨付资金或收回已拨付资金,对相关责任领导、人员依法给予相应处分。

二、 分解下达

本次计划以直接投资方式下达,共安排项目3个(见附件1),总投资306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490万元,计划发放劳务报酬不低于654万元。

(一)支持范围。主要投向欠发达地区,受自然灾害影响较大地区以及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任务较重地区等倾斜。

(二)受益对象。包括农村劳动力、城乡低收入人口和其他就业困难群体。优先吸纳农村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易

地搬迁脱贫群众和因灾需赈济人口等群体参与工程项目建设。

(三)建设领域。《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明确的农村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配套设施。其中,公益性基础设施主要包括农村生活、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林业草原和城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配套公益性基础设施等。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主要包括农牧产业、乡村文化旅游产业、林业草原产业等基础设施和城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后续产业基础设施等。学习运用“千村整治、万村示范”工程经验,优先支持美丽宜居村庄整治提升项目。围绕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重点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一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

、加强监管

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 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按批复组织项目建设,及时准确上 报进度数据信息,保障项目按期建成发挥效益。自觉接受各级监

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 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强化全过程工程质量措施和安全监督管理,有效杜绝安全生产事故。项目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日常监管直接责任。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中的监管责任人应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做到“三到现场”,即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并及时主动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县级发展改革部门按照隶属关系加强县域内项目的监管,特别要发挥基层行业管理部门就近就便监管的优势,努力做到问题早发现、早解决,避免等到审计、督查发现问题才去解决。要建立工作机制,制定监管计划,组织实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日常调度、在线监测、现场检查和监督问责。市发改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适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劳务报酬发放等。对于投资计划执行不力的项目,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实施处罚。对于劳务报酬发放弄虚作假等突出问题,将按程序转请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规依纪予以处理。

、按月调度

列入本批计划的项目,均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监管体系。请严格做好项目信息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提高数据填报质量。请于每月8日前,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中更新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信息。市、县发改部门将定期进行在线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作为年度工作成效评价和后续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对于信息更新不及时不准确、无正当理由不按期开完工且受到国家和省级层面通报的项目,将影响项目所在县下一年度资金申报。

、绩效目标

本批计划的总体绩效目标是:支持有关地区实施一批农村中 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配套设施等工程,在确保劳务报 酬发放金额不低于中央投资30%的基础上,尽可能进一步提高占 比,广泛吸纳当地农村劳动力、城乡低收入人口和其他就业困难 群体参与工程建设,实现就近就业增收。请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 情况的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

实现。市发改委将适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六、其他要求

各项目单位要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2024年5月底前必须开工,报送项目开工证明材料,并按照计划完工时间倒排工期,确保按期完工,本批次项目纳入年度巩固衔接目标责任考核。要积极组织动员农村劳动力、城乡低收入人口和其他就业困难群体参与工程建设,优先吸纳农村脱贫人口、因灾需赈济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易地搬迁脱贫群众等群体务工就业,并适时对组织群众务工、发放劳务报酬等情况开展核查。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采取村民自建方式,由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项目业主单位,通过组建村民理事会、劳务合作社、施工队,自主开展以工代赈项目建设和管理。为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重点工程配套实施的以工代赈项目,要做好与配套的重点工程相互衔接、发挥综合投资效益和赈济效果,激励带动重点工程吸纳更多当地群众就业。与此同时,要将以工代赈项目实施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欠发达地区振兴发展紧密衔接,在开展工程项目建设、组织群众务工和发放劳务报酬等工作基础上,依托以工代赈项目广泛实施劳动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开发等多种赈济模式,进一步延伸扩大就业容量,更好发挥“赈”的作用。

附件:1.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2.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4年中央预算

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23日



                              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序号 地(市、州) 县(市、区) 项目名称 建设
性质
建设规模汇总 建设内容汇总 拟开工日期(年/月) 拟完工日期(年/月) 投资类别 总投资 已下达
投资
累计完
成投资
本次下达投资 部门和地方采取的资金安排方式 项目(法人)单位 项目责任人 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 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监管责任人 预计带动当地群众务工人数(非人次) 预计发放劳务报酬金额 是否为重点工程配套的以工代赈项目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人) (万元) /
新建 在城关、中池镇、曾溪镇共实施3个以工代赈项目(含为重点工程配套的3个以工代赈示范目),支持实施一批通村道路、机耕路、碎石路等基础设施建设。 新建及改造道路6.9千米,新建机耕路1.2千米,新建碎石路2.2千米,新建灌溉渠358米,新建生态停车场2处等。 总投资 3,060 直接投资 317 654 
中央预算内投资 1,490 1,490
地方预算内投资
其他地方财政性资金
其他投资 1,570
1 安康市 石泉县 石泉县中池镇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 新建 新建机耕路、碎石路、砂石路、生产步道;修复抽水站、灌溉渠,修建河堤等。 工赈资金:新建机耕路1.2㎞、碎石路2.2㎞、砂石路1.5㎞、生产步道0.8㎞;修复抽水站5座、灌溉渠358m。自筹资金:修建河堤360m,机耕路1.07㎞。 2024年5月 2025年4月 总投资 1,000 直接投资 中池镇人民政府 胡德辉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 刘小强 135 260 
中央预算内投资 570 570
地方预算内投资
其他地方财政性资金
其他投资 430
2 安康市 石泉县 石泉县曾溪镇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 新建 工赈资金:改建景区道路,新建生态停车场。自筹资金:改造原高坎左溪小学闲置房屋、居院落房屋乡村土特产销售中心、公共新兴阅览室、农产品展销中心等。
工赈资金:改建景区道路4500m,新建生态停车场2处。自筹资金:改造原高坎左溪小学闲置房屋、居院落房屋乡村土特产销售中心、公共新兴阅览室、农产品展销中心等。 2024年5月 2025年4月 总投资 1,710 直接投资 曾溪镇人民政府 郑歆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 刘小强 100 281.98
中央预算内投资 600 600
地方预算内投资
其他地方财政性资金
其他投资 1,110
3 安康市 石泉县 石泉县2024年重点工程配套以工代赈示范项目 新建 新建水泥道路,配套水沟路肩,砌筑石坎。 新建2400米,宽3.5米水泥道路,同步配套道路水沟路肩,砌筑浆砌石坎3500余方。 2024年5月 2025年4月 总投资 350 直接投资 城关镇人民政府 张继焕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 刘小强 82 112
中央预算内投资 320 320
地方预算内投资
其他地方财政性建设资金
其他投资 30
附件2
              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2024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以工代赈示范工程
申报地方或单位 城关镇人民政府、中池镇人民政府、曾溪镇人民政府
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
(万元)
1490



    支持有关地区实施一批农村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配套设施等工程,在确保劳务报酬发放金额不低于中央投资30%的基础上,尽可能进一步提高占比,广泛吸纳当地农村劳动力、城乡低收入人口和其他就业困难群体参与工程建设,实现就近就业增收。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安排的项目中县级项目个数 3
质量指标 建设项目验收合格率 100%
“两个责任”按项目落实到位率 100%
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项目比例 0
审计、监督、巡视等指出问题项目 0
时效指标 投资计划分解(转发)用时 ≤20个工作日
年度项目完成率 ≥95%
成本指标 中央预算内投资支付率 ≥95%
劳务报酬占中央投资比例 ≥30%
年度计划投资完成率 ≥9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项目区基础设施条件改善率 100%
参与工程建设的务工群众收入提高率 1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参与工程建设的务工群众满意度 ≥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