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rmzfbgs/2024-1637 公开日期: 2024-03-21 08:53
来源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内容概述 为高质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县建设,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助力乡村生态振兴,按照《陕西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陕西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2021—2025年实施方案)》《陕西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陕西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行动方案》(陕环发〔2022〕3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泉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整县推进”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石泉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0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石泉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工作方案

为高质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县建设,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助力乡村生态振兴,按照《陕西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陕西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2021—2025年实施方案)》《陕西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陕西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行动方案》(陕环发〔2022〕3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扎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理念,坚持“应治尽治、利用为先、建管并重”基本思路,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县建设为契机,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健全和完善长效机制,持续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改善辖区农村环境质量,助推乡村生态振兴。

二、现状成效

我县共有行政村(社区)165个,涉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行政村(社区)157个。截至目前,累计建成村级污水处理站44处,县域内农村生活污水实现有效治理(管控)的行政村(社区)达到43.95%。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1.8%。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的自然村比例达到94.27%。农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普遍增强。

三、治理目标

通过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项目,到“十四五”末,达到以下目标:

(一)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机制;县域内农村生活污水实现有效治理(管控)的行政村(社区)达到90%以上;镇政府所在地、城郊接合部、中心村、人口聚居度较高且生活污水形成明显径流、县镇集中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等五类村庄的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

(二)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5%以上,稳步有序推进旱厕清零;

(三)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体系健全、运行良好,做到统一收集处理,村庄道路、水体、河岸无暴露垃圾、无乱搭乱建棚舍,河道、池塘等水面无漂浮物。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的自然村比例稳定保持在97%以上。

四、治理原则

(一)坚持因地制宜。综合考虑地域环境、人文环境、生活习惯等因素,结合村庄演变趋势、人口分布、地形地貌、治理现状、治理需求等实际情况,对镇、村(社区)、安置点(居民点)定制化设计治理方案。

(二)突出治理重点。坚持农村突出环境问题治理为导向,与“十四五”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衔接。以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问题突出的中心村、水源保护区、旅游村、搬迁安置社区、敬老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根据污水治理需求分年度实施,逐步推进。同时,优先开展生态敏感及与村民生活密切区域污水治理。

(三)严把质量关口。严格按照《陕西省农村改厕技术指南》和《国家农村户厕建设技术要求(试行)》的技术标准和要求进行施工,并进行全过程监管。严格执行项目选址、施工、验收、后续管护等相关技术规范。严把质量标准和技术关口,确保工程质量和材料、设备质量达标。

(四)实施基层自治。充分发挥村(社区)基层组织和农民主体作用,探索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改厕)长效治理和有偿收费服务机制,组建村(社区)物业服务机构,加强后续管理服务,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项目成果更多惠及基层群众。同时,要严格落实政务公开、村务公开要求,确保农户知情权,引导群众参与项目实施监管。

五、工作任务

(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依托现阶段农村污水治理工作成果,结合《石泉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25年),充分考虑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生活污水产排规律、环境容量、村民意愿等因素,以污水减量化、分类就地处理、循环利用为导向,科学规划和安排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并查漏补缺、补短强弱。2024年实施6个镇23个行政村(社区)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新建污水处理站16座,配套建设污水管网92959米;维修改造原有村级污水处理站29座。2025年实施5个镇19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新建污水处理站13座,配套建设污水管网31666米。(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负责,县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各镇配合)

(二)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大力推进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坚持“农民主体、政府引导、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原则,科学选择改厕技术模式。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与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处理,尽量就地就近消纳、综合利用。2024年完成农村卫生厕所改造338户以上,稳步有序推进旱厕清零,确保“千万工程”省级示范村、市县级重点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100%,整村推进行政村和“百千工程”示范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5%以上,并建立农村厕所管护长效机制,常态开展问题厕所摸排整改,确保厕所满了有人抽,厕所坏了有人修。(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县财政局、各镇配合)

(三)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进一步完善“户入桶、村收集、镇转运、场处理”城乡环卫一体化垃圾治理体系,全面推行农村固体废弃物源头分拣、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模式,对部分短缺设施“填平补齐”,并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结合村情现状采用小型化、分散化、无害化处理方式,降低设施建设和运行成本。完善日常巡检机制,严禁在饮用水水源地周边、河道沿岸随意倾倒、填埋垃圾。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探索符合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方式,减少垃圾出村处理量。2024年重点对6个镇16个行政村(社区)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进行“填平补齐”,购置164个3m3垃圾转运箱、2辆小型垃圾清扫车、3辆垃圾勾臂车和3辆5m3垃圾压缩车,建设18个垃圾收集点。(县住建局牵头负责,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各镇配合)

六、保障措施

(一)实行专班推动。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常务副县长、分管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工作副县长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石泉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工作专班,负责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项目的组织协调。结合污染防治攻坚提标升级行动,推行“月安排、月调度、月通报”机制,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确保项目按时间节点顺利实施,资金按进度规范拨付。

(二)强化政策保障。建立健全资金保障机制,充分发挥中省专项资金、乡村振兴巩固衔接资金的政策引导作用,加强资金绩效管理,支持解决农村环境突出问题,推动农村人居环境保护。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管护长效机制,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卫生厕所、垃圾处理设施等一体化运行管护。实行“两场(厂)”、村级污水处理站第三方运维,出台运维管理办法,常态化开展成效评估、明察暗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用地,按照公用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列入建设用地计划,依法落实用地、用林审批。大力发展农业农村绿色金融,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参与农业农村污染治理项目投资建设。鼓励有条件地区依法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农户付费制度。

(三)强化监督考核。全面夯实镇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相关部门和镇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约谈、通报批评和问责处理。同时,公示公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畅通投诉举报通道,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监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四)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宣传教育,提高村民生态文明意识,引导广大村民了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目的、意义和相关政策,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从源头减少农村生活污水污染现象。

附件 

石泉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工作专班 

组 长:梁 鸿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

刘 伟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王善武 县政府副县长

朱佑峰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交通局、县林业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公路段及各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县纪委监委负责同志。

专班办公室设在县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王玉安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公文PDF原件】:石政办发〔2024〕9号

【领导解读】:https://www.shiquan.gov.cn/Content-2696340.html